关于美女,当年不少女生喜欢传抄托尔斯泰的那句名言:“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八十年代初的女孩,还是崇尚名言警句的光辉,传承着长辈们教导的传统美德。就像曾经很流行的那句“劳动最光荣”一样,当时大多数人的观念里还是“朴素最美”。后来我才发现,“朴素最美”这句话常常是用来说给别人听的,大多数人都在心里幻想、迷恋、追求着“不朴素”,就像“劳动最光荣”是拿来要求、教育别人而不是自己的一样。
当年的那群少男少女,以及许多许多的成年男女老男老女,在吵吵嚷嚷的争论中慢慢分流,大多放弃了朴素拥抱了时髦,远离了过去追逐了潮流,随着时代的脚步或浮躁或谨慎或坦然地走了,当然也还有固守着“传统美德”的人永远留在了渐行渐远的时代,我就是很忠诚的一个固着者。
我是相信“劳动最光荣”“朴素最美”的,我坚守着,坚守到了病态的程度。
年少的时候常常听到人家说我清纯文雅,脱俗清秀,内敛有气质……我一直相信,素面朝天、不修边幅也是一种美。
在整个中学阶段,我就为自己买过一条裤子,也只穿过两三回,因为买得并不合适。高中以后,除了校服,我穿爸爸那些买小了的衬衣和裤子,穿姐姐买大了的衣服,穿弟弟的鞋子——因为我的坏了,一时半会儿买不回来,结果我一穿就穿了好长一段时间……
有不止一个女人跟我说过,我美,但跟穿着无关。也有不止一个男人说过,我有气质,尽管不事修饰,甚至说我冰清玉洁,令其神魂颠倒。
有更多的女人跟我说过,我老土,要是我会打扮也许早就过着另一种人生了,有更多更多的女人说,我太随意了也太不食人间烟火了,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还有一些男士说,我像个保姆、村姑,灰暗、憔悴。也有人私下跟我说,我像个没有性别的人……
成年以后,我被无数人改造过,我也穿过淑女裙、高跟鞋,涂过口红画过眉毛,留长发烫发染发戴首饰。可是那些最终都与我无关,那些形象和时光总是转瞬即逝,它是飞逝着的快乐,在那些美的光影里不停飞逝的快乐。我是不快乐的,是骨子里不快乐的,她不是我。只有当我回到“朴素”的外衣下,我才明确地知道:我在,我在“这里”,这才是我……那种欣喜、感伤和激动好像是找到了久别的爱人,执手相看泪眼,感叹安然回到了心灵的家,温暖,亲切。
我已“归属”于朴素。
我被“朴素”迷惑了,这种迷惑成了一种习惯。在“不朴素”的时光里,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背叛似的内疚与别扭,就算在必须“不朴素”的场合,也至少不能“完美”——我肯定会在“完美的打扮”中弄出一点欠缺,不然心里就不舒服——比如在所有的东西都是光鲜的情况下忽略掉头发的修饰……
我的爱“朴素”,实际上是害怕“出众”——习惯退缩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壳里。在许多时候,人们会把美和坏划上等号,红颜祸水就有点这么个意思,红颜命薄也大致相近。美的女孩会招祸,人类的文明似乎还停留在这样一个层次。我们小学时候那几个长得好的女孩子,个个都被称为妖精,估计就是“美毒”教育的结果——还拖着鼻涕的小男生也懂得骂漂亮的女孩为妖精!
所以,绝不是因为我不懂得美,但我的眼睛只盯着我的内世界:它是美的,美得炫目。我看不到自己,看不到那个有形的自己,忽略掉那个有形的自己。我不懂得也不愿意懂得让自己“美”起来:不会自我修饰,不会买衣服,不会讲价,不会购物,害怕逛衣服档,只要能穿,谁给的谁送的都可以,只要不让我自己去买……
所以我从来不是真正的美女,也永远当不了美女。
也许真的像钟文说的,我的美是藏在骨子里的。没有文绮君的肌肤与器官,没有郑嫣的**与婀娜,没有琳娜的温柔与爽朗,所以我有了“骨头”,她们的都看得见,我的看不见……
我一直就不是现世中的人,我的楼阁在空中,我,在天堂。
房子、星星、沙漠,是某种看不见的东西使它们显得这么美。
——圣修伯里《小王子》里的话。
美是唯心的,有了爱就有了美。
我是个唯心主义者,所以我爱着的女人都是美女,我喜欢和欣赏的女人都是美女。至于我是不是美女,在我自恋的时候,我是的。而我似乎一直都自恋着,因为我也认为我的美是藏在骨头里的——
我一直美在我的天堂里。
第三章目光如此暧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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