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忍不住,回到公寓後,我将发胶味道跟陈风说了,再道:“就算是演戏吧,人家也是演得认真。”
陈风陷入了思索,过了一会,却出乎我意料得起身:“说得是。不知道那一家到底有什麽目的,萧少,走吧。”
我怔愣,傻不拉几得抬头看陈风。
“练习。好歹一对一下,你要能跟小海打个平手。”
──为什麽我要跟“红绿刺蝟”打架?不,为什麽我要打架?
不理会我的求饶,陈风把我拽出了家门。
自掘坟墓。
已然累得像条狗,还得被作弄成像条死狗。
天下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
拍戏结束是一件喜事,老伯三弟依约将马姨妈的女儿送回,应当也算喜事。
说是“送回”,有点不恰当。
准确说法是妤萱是被一个大黑皮箱装著,外贴快递送货单,由专业人士递送到我的居所。
送来的时间还是早上八点,专业人士热情洋溢,估计以为是一锅精密器材,有肃然起敬的意味。
懵懂中打开包装,看到的是个光溜溜的女孩子蜷缩在黑皮箱里,不知是沈睡是昏迷。
是不是男人求之不得的豔福?
才怪。
与陈风二人将妤萱从皮箱里抱出来,她软绵绵得耷拉著,肯定不是自然的熟睡。
将她放在床上,感觉像命案现场,豔尸一具。
陈风皱眉道:“送去‘乐春院’吧。”
“就这麽送过去?”我不客气得扫描了一眼妤萱的胸部,“她醒来看到余余会自卑的。”
到底是马姨妈的女儿,陈风在我的斜视下从衣柜里翻出一件衬衫(他的)和一条运动短裤(我的),帮妤萱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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