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恍惚的那么几秒里他已经进到屋里,带进一丝清新的雨气。我被那冰凉的气息一激,才算完全醒了,「你专程来给我做饭?」
「嗯。」
我顿时受宠若惊,这种温柔实在是好久不见,如今的我何等荣幸。
柯洛把食物分类放进冰箱,转身又递给我一个信封,「对了,还有你要的这个。」
里面是张空白支票。
数字任我填?居然有这等好事。
我拿在手上又是看又是摸,辨认真伪捣鼓了半天。
最后确认这是真的,我爱在后面写几个零就写几个零。
那个男人在他心中是无价。
柯洛已忙碌起来,一边把海参泡开,切香菇肚肉来配,一边往炖罐里放枸杞当归。
「做什么饭啊,出去吃不是更好?」
我翻来覆去看支票,眼红眼酸,啧啧有声。老子现在是有钱人了,当然可以财大气粗,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
「今天下雨,等天气好了我们再出去。」
我飞扬跋扈,颐气指使:「也别想拿普通菜色来应付我。」
他笑了,「你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
他倒是逆来顺受。
我想要的,眼前似乎一下子就全有了,原来只要那么一管骨髓细胞就能换得来。
明明是只小狼崽子,他为了那个男人,就变成世界上最温顺的绵羊,又白又纯,怎么敲打都只会晃晃尾巴,垂下眼睛只剩两排长睫毛。
柯洛来来回回地准备晚饭,我半躺在沙发上喝下午茶看电视,翘着腿一副大爷状,对他呼来喝去,水果都要削好了插好牙签送到我眼前,嫌这个太甜,那个太淡,口感太沙,颜色不好。
其实这样没多大意义,即使他是陆风的宝贝亲儿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任意差遣、欺压他也不能真正给我任何快感。
我痛快接受并且滥用这种权利,做出乐在其中的样子。虽然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但却是他仅能给的。他已经很努力,我也不想逼他了。
晚饭做得差不多,插电的炖罐放在客厅里,也有隐隐的香味飘来,柯洛蹲下身去查看它的火候。
外面的雨已经停住,天黑之前竟然有淡淡的最后一点阳光出来。落日余晖里青年蹲着的背影,被风呼啦啦吹动的窗帘,像一幅带了潮气的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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