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才知道,那片子其实是叫《让子弹飞》。
不过这名儿,也挺有内涵挺让人遐想无限挺那什么什么的……
好吧我承认,饥渴成这样貌似的确是该找个男人了。
我姓薛,因为出生的时候恰逢暮色降临,所以单名一个暮。
可惜这原本如诗如画的名字叫着叫着,就被叫成了毫无美感可言的‘朽木’,比较熟的朋友都喜欢亲昵地喊我‘木头’。
本人性别女,有点宅,有点腐。
目前的同居者是与生死不离的薛木木,性别男,有点坏,有点萌。
薛木木是我儿子,只不过我们母子俩虽然同为哺乳动物,种族却有些不同。
我是人类,它属犬科。
回到家,刚把门打开一条缝,立即便有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硬挤了出来。紧跟着是两只小爪子搭上我的膝盖,佛山无影脚般的一阵狂挠。
我赶紧蹲下,抱着脑袋亲了两口,又握着爪子揉了两下,最后乖乖把脸伸过去,让一个湿漉漉的小鼻子左闻闻右闻闻,再让一条红润润的小舌头左舔舔右舔舔,这才算是完成了每天例行功课的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雷打不动风雨无阻即便下刀子也绝不能有一天间断的,遛弯。
外面凄风冷雨,我抖抖索索跟在昂首阔步的薛木木身后,被它遛。
将‘领地’巡视一圈,并洒下了独有的标志性液体后,薛木木示意此行可以圆满结束。
回到家,我先伺候着狗老爷换下专属小雨衣,又用吹风机把所有被雨淋湿了的地方通通吹干,然后在锅里给它炖上小排,最后才随便拾掇了一下自己。
刚抱着电脑坐进沙发,薛木木就跳了上来,脑袋枕着我的腿蹭了一会儿,随即一个翻身四脚朝天,露出软软的小肚皮。
我用手指给它挠了挠,它闭上眼睛发出舒服的‘哼哼’声,还不时扭来扭去变换姿势,以便每块痒痒肉都能被挠到。
我家木木有着淡金色的秀发,养尊处优的圆润身材,与肚皮保持同一水平面的四肢,以及像是被轧路车碾过一样的扁扁的脸……
当初那个卖狗的小贩号称,这样的哈巴狗最多长到14斤,木木非常给面子,自打六个月成年后,体重就一直维持在这个最大极限值,基本没有变过。
买薛木木时,刘升是不同意的。
他说:“狗总要比人先死,又不能陪你一辈子。万一到时候养出了感情,不是纯粹给自己找难过添堵吗?”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说得并没有错,如果选择养小动物,就要做好亲手送它离世的心理准备。
只不过当时我刚大学毕业没多久,实在不习惯房间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一个活物,所以坚持把还只有巴掌大的小肉团子带回了家。
那好像是我第一次没有听刘升的话,他因此而非常不高兴,与我冷战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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