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任志远起来的时候,看到林薇安已经气定神闲地坐在餐桌旁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恤,肩膀上随意地披了件羊毛衫——这羊毛衫有些眼熟,那明明就是他的。而餐桌上摆了牛奶、面包,和煎得餐黄的鸡蛋。他一时有些恍惚。
“吃早饭吧。”她往切片面包上涂很多的果酱,虽然他一个人住,但他的冰箱里食材很多,厨房干净整洁,骨瓷的碗筷,看来他在家里常常做的也是中餐。
推开阳台,可以看到不远处的小广场,几株落了厚厚黄叶的梧桐树,依然绿着的垂直山毛榉和紫杉,中间摆着简单旋转木马和滑滑梯,还有几座孤零零的灰绿色传统风格的金属椅……依然是灰蒙蒙的天,依然是大片的雨云,但这却是她在巴黎最惬意的一天。
她凭栏而立,一边抽烟一边欣赏附近的景色。
他终于近在咫尺了。
是在他们班校友录上看到他的消息,有个来欧洲出差的同学说在大使馆里看到了任志远,这么多年都没有消息,原来竟然是做了外交官。
这零星的消息就像火种样噼里啪啦地烧了起来,她从电脑前弹跳起来,浑身颤抖,好半天都没有办法平静地呼吸。
她狠狠地掐着自己,让身体的疼替代心中那股源源不断的疼感。五年了,她失去他的消息足足五年!
有时候,她甚至想,他是不是已经死掉了?要不,一个人怎么可以藏得这么隐蔽,他不和任何一个同学联系,不和任何一个旧友联系,他简直就是存心地,存心不让她找到他!他用这样决绝的方式告诉他,他是真的不想要再见到她了。
戴着护腕的手臂上有烫伤的疤痕,那是在恨得无以复加时她自己用烟头烫的。
她做人从来都是这样极端,不是黑,就是白,不是爱,就是恨!!
“这里有多的一套钥匙。”任志远并没有走向餐桌,把钥匙放在茶几上,他穿着烟灰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衫,径直走向门口的时候,又停下来说:“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带男人回来。”
她捧起杯子喝了一大口牛奶,白色的泡沫沾在她的唇上,就像一圈白色的胡子,非常的可爱,她用舌头舔了一圈,才说:“晚上早点回来,我会做好菜等你。”
他简直不明白她到底要干嘛?她说她来这里是因为他,但他明明记得她也说过她来巴黎跟他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但她却实实在在的变了,她把怒气小心地藏了起来,但她的眼里——他明明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寒意,这让他觉得陌生。
车在路上的时候,就接到段落的电话,他没好气地接起来,劈头就问:“是你带她来的?”
“只要是同胞都会帮,何况还是你的前女友。”段落嘻嘻哈哈地说:“留下她了?”
任志远含糊地应了一声,又问:“移民局那边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段落故意卖着关子。
“那算了。”他直接要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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