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段落不满地嚷出来:“你明明还是关心她的,为什么不承认?”
“你也说,只要是同胞都会帮。”
段落妥协:“算了,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关心,也都没用了。”她已有未婚夫。
“她找的律师怎样?”
“是不错的律师,之前有过几次接触,打过很多这种居留权的官司,基本都是胜算。在移民局那边听说也有过硬的关系。林薇安倒是很有本事,能请得到这么好的律师。”段落一口气地说。
“今天晚上在莫里斯饭店,尼斯科技园有个宴请活动。”任志远轻描淡写地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打算去?”段落忍不住促狭:“家里有人在等着你,要回去。我明白的。”
任志远微微地有些尴尬,微咳一声:“我只是提醒你,不要忘记。”
段落玩味地哦一声。他不信他的欲盖弥彰。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又怎么会那么单纯呢?何况是曾经那么亲密的两个人,能在一向冷静内敛的任志远那里发生点事故就好了。这么多年,他过得简直是苦行僧的生活,除了工作就是生活,从来不谈恋爱的人,不是心理有残缺,就是心里装着一个不可能的别人。他始终相信,任志远是属于后一种。
林薇安推开卧室门的时候,心紊乱地跳了一下。深灰色的厚绒窗帘,拉开的时候,光线一点一点地倾进来,这光就好像洞穿了她的身体,生疼。
目光循着望过去,恍惚得不真实,喉咙深处发出短促的声响——处处都是任志远的气息。
曾经的她,就是那样发疯似地喜欢着他,喜欢到了连他呼出的空气都愿意珍惜。
她知道她缠他缠得太紧了,但她就是想每时每刻都跟他在一起,就想知道她不在他身边的时候他在做什么,她不停地问,任志远,在干嘛?……那刚才呢?刚才在干嘛?
她不会恋爱,她不懂技巧,不知招数。她只是凭着本能,把一颗心完整地捧到他的面前,所有的话,所有的作为,都是发自肺腑的,就算她吃醋、她计较、她冲动、她小心眼……也是因为她喜欢他呀!就因为这样的她,才要扔掉吗?她把手里的烟掐灭掉,让自己从回忆里醒转过来。
衣柜里整齐地摆着白色的衬衣、深色的西装,她把所有的衣服都取下来,不厌其烦地一件件试穿,然后又脱下来,挂回到原来的位置。
试到最后,她摊在床上,用他的被褥裹住自己,又想起似地顺手拉开抽屉,翻了翻,没有发现杜蕾斯之类的东西——看来他并不会带女人回家。
翻开手机的时候,才发现有无数个未接电话。百无聊赖地扔到一边时,手机又响了起来,她清了清嗓子,接起来,还没有等她说话,柳霄已经火爆地嚷:“为什么不接电话?”
“没注意。”她心不在焉地回答。
“你在哪儿?”他派人过去替她搬家,却怎么也敲不开门,手机也打不通。他还以为她出了意外,也不管是否合法让人直接把门撬开进去,才知道她已经收拾行李连夜“潜逃”了。
“我已经找到新的住处。”她漠漠然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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