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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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道:“除非做到摩天,否则你不要去找她。”

        我默默记下了,知道修说得很对,如果我没有实力,又没有权势,那么冒然去跟筳灵大祭师作对,其结果只能是更悲惨。

        我暗自发誓要练成绝技,出去后做到摩天,有资格见到兰菽。说心里话,我这时心里好想好想她,真想再抱她在怀里,享受哪怕片刻的温存。

        接下来的日子,我发奋苦练。几位老人都对我很好,我赢得了这几位老人的好感,除了修教我使用的技术,其他几个人都轮流替我制作防身猎具。

        我跟修学了一套矛的套路,主要是剌、点、挑、拨、缠等几种招式,我以前没有练过武术,但是经常从电视上看过不少神奇的招式,这时凭着印象使出几招,揉杂到修传授的套路中,引起修的极大兴趣,最后他竟不再专注教我招术,而是沉浸到我创出的招式中,越练越有劲。

        我发现他们的招式并不是很厉害,就专心练习投掷,这是氏族部落最重要的一门猎杀技术,我腿上的伤就是遭到这门技术的重创,被对方擒下,这技术至今还令我胆颤心惊,也无限敬仰,决心要学好这门技术,在未来的岁月里,用以防身。

        有一段时间,我专门对准一棵树练习投掷,反复练习,开始只能投掷出三十米远,手臂都酸痛得抬不起来。几天后慢慢恢复,已经能够投掷百米远。我的进步令修等人感到欣慰,他们满是皱纹的脸上堆起笑容,令我感动,也促使我更加努力地加紧练习。

        就在我满心欢喜练习时,却发现一个令我非常沮丧的情况,心情顿时高兴不起来。这就是他们这些人的体质有种超乎寻常的能力,手脚都异常坚硬,就是修、伯这样的老人,他们久经磨练的四肢,也到了坚无不摧的地步。

        有一次我跟着他们到外面去采扁毛竹,几人经过一个地方,满地都是碎石头,我只能远远绕过去,他们几个人却直接走上去,几双脚丫子把尖锐的碎石头踢得四处乱飞,赤脚却没有一点事儿。

        他们还能赤脚把火踩灭,就连正在燃烧的火堆都踩成灰,几次他们都是这样做的,就是直接用脚踩上去弄熄火堆。有一次我们围在一堆火边,他们中的一个人从火堆里掏出一块烧红的树枝,可能是他闲着无聊,伸出舌头对准火焰就是一阵猛舔,每舔一下就“刺啦”一声,冒出一阵白烟。他们居然不怕火,还敢吃火。

        我的体质与他们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不仅仅是有一大段距离,甚至是永远也无法抵达,这使我大为失望,以我这样单薄的体质,与他们这样强悍的群体抗争,肯定是没有取胜的机会,除非是有奇迹发生。

        我低落的情绪引起了修、伯等人的注意,听到我说起这些情况,他们也感到忧虑,只是连他们自己都无法说清是怎么拥有那种强悍的能力,也就无从教我练习。据我个人分析,这可能是与他们从出生开始就被迫跟大自然作抗争有关,从他们出生后的高死亡率就能看出这一点,几岁就必须自己寻找出路,与各种恶劣环境作抗争,遭到淘汰的弱者只能是死亡,活下来的自然具有超乎寻常的强悍体魄,这是自然界适者生存的法则,在石器时代体现的尤为明显。

        我作为一个现代人,自然无法与这些人在体力上相抗衡,就是我临时练气功,恐怕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成功,我只好暂时放弃这些,决定先练习属于技巧方面的技术。经过慎重考虑,我选择了练习弓箭。我学过的知识告诉我,在近代火药武器问世前漫长的岁月里,弓箭一直是决定性的武器,没有其他青铜或钢制的武器能代替弓箭的作用,我要想在这石器时代求生存,也只有练好弓箭技术,否则不会有出头之日。

        我把自己想像中的弓的样子划在地上让修等人看,他们好象有些明白我是要找什么了,分头找来了几件他们使用过的工具,我看了看,都是非常粗糙的制作,只是一个弓的架子,根本就拉不开多少张力,记得我曾看过的书上记载,制弓要用干、角、筋、胶、丝、漆等六种材料,我当时不是很留心地看,只能凭印象记得一部分,主要是用动物角,制成薄片状,贴在弓臂的内侧;筋是指动物的肌腱,贴在弓臂的外侧。角和筋都有增强弓臂弹力的作用,使箭射出时更加劲疾,射中猎物后更加深入。

        我提出让修等人去找几件制作弓箭的原材料,他们本来就制作矛,有现成的制作弓臂的木材,只是缺少筋和角以及一块兽皮。听说我要找这些材料,他们流露出非常为难的样子,表示没有办法找到这几样东西。不过缺少这几样材料就无法制作好弓,我不住地鼓动他们想办法,他们犹豫着答应。

        我继续练习投掷矛,心里却想着我那即将诞生的弓箭,如果有弓箭,那么我就不必再练习投掷技术。弓箭的射程要远远超过矛,只要拥有弓箭,我根本就不必舍近求远,使用这种古老落后的矛,只要远远一箭射去,就是几百米远的东西,也能一箭穿心,比矛厉害得多!

        几天过去,修等人垂头丧气地告诉我,他们找不到我所需要的那几样材料。

        我听了心里非常失望,连矛都拿不住,掉落到地上,奇怪道:“为什么?难道这么大的部落,连这么几样东西也没有吗?”

        修摇头道:“不是,兽角、兽皮在我们部落是最平常的东西,只是这些东西都归摩天,部地拥有,个别的邦卒也有,我们几个人去找有交情的邦卒讨要,他们不愿意赠给,所以就没有这几样东西。”

        我气不打一处来,道:“你们几个人也太死板了,他说不给就不给吗?你们难道不会偷偷的拿一点。”

        几人脸上露出震惊的表情,寄骇然道:“这是死罪啊!偷窃别人的东西,在部落是要被砍头的。”

        我根本就不相信这些,还真没有听说偷点东西也要被砍头,不屑地道:“别说得那么可怕,我自己就经常偷东西,都不知道偷过多少次父母的钱了,一次也没有被发觉,他们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弄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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