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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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梦理和他做的事,被她一样样窃龋这个女孩,她让我承受了这一生最大的失败,我绝没有心软的理由。就这么的,到了2003年的元旦。

        我不知道多少人还记得那一年年尾,十里陵河的烟花,至少我记得,它们腾空而起的时候,我正看着谢端和沈思博转身离开的背影。

        那一天,当然,本来我是和齐享在一起的,陵河两岸人多的简直密不透风,他开头还牵着我,结果老有人迎面而来,要松开手避让,如是三番我们都有点烦,各走各的比较舒服“早知道还不如在家看电视。”我就这么想了想,没抱怨出口,齐享刚下火车,行装还在附近超市一个寄物柜里存着呢,他比我累。“你都不先回趟家,你爸妈不会有意见?”我问。

        “不会,他们习惯了。”“唉,”“叹什么气啊,你个小丫头。”他看上去好气又好笑,“听得我以为自己被遗弃了。”我有点不好意思,我的确是想到了比较狗血的地方。电视里某些冷酷古板的父亲,以及不被理解的儿子独自拎着行李离家的凄惶背影。“是不是你换工作,他们还不能理解。”“不能理解也就这样了,我爸那个人,在体制内干了三十来年,又比较固执,我们的确时常在一些看法上有分歧。”他耐心地说,“但身为家人,双方毕竟会慢慢调整。等这边陪你看完烟花,我就赶回去。”

        “你好累。”“有什么办法。”他扯过我,防止被别人撞上,挺随意的说,“你想不想见见他们?”我的沉默在喧闹里特别突兀。“我会紧张的。”我说:“我不是可以讨父母辈喜欢的那种女孩。”“也是啊,那算了。”

        “……”“开玩笑。”他微笑,“放心,他们就算不喜欢你,也不会表现出来,知识分子的虚伪就这么一点好处——更何况,你还凑合。”

        “你这算安慰我么?”

        “你真不愿意见就算了,没关系。”他语调十分平常。但我心里很不舒服,倒也是歉疚,就是觉得自己不好,太不好了,不对劲,莫名的惆怅,望呆,陵河里的画舫晃晃悠悠,被我望着,灯火箭一一亮起来。“你说它们是……”我转脸对齐享说,结果旁边陌生的男人莫名其妙地看我一眼,再超过去。但是齐享,前后左右都不见人影。

        又一次,也不知是谁把谁给丢了。我打他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我此刻正走近一座小石桥,这地方适合碰头,我就没再前行,捏着手机靠到扶栏上,也谈不上多焦急,只是无的事事,河岸的风吹得身上发冷。其实齐享当时,离我并不远,最起码我一直没离开他的视线范围,他接了个来电步子自然慢下来,看我毫无察觉的,保持原先的速度一路晃荡到前头去了,他打电话,慢慢走在后面,“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跟踪狂。”他后来告诉我。他看着我终于发现他不见了,停下来四面看看,打给他,不通。那情景应该是这样的——他隔着人群,注视我,注视我开头还在张望,望不到干脆背转身去看黑色闪光缎似的河水,那背影貌似无关风月,没他这回事一样。我想,他当时一定是有点困惑的,这女孩并不需要他,找不见他也不着急,光等着,耐心得实在不像她这个年纪,陷入爱情的姑娘。而我等啊等,手机也没有响,我想这个人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刚要重拨,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哎!犹疑得够可以。

        ………………

        后期谢端在学校里遇见我基本是不打招呼的,她被练出来了,反正打招呼我也不会理她,何必自取其辱。但这不一样,这是零二年的最后一天,陵河河岸乌乌泱泱几百人,这不期而遇的偶然真令人激动,跃跃欲试,总得试一试。于是当她试图穿过那座小石桥到对岸去的时候,在桥头看见我,犹疑片刻,她还是开了口。我没转身,我以为自己听岔了,直到她又喊了一声,“哎,庄凝……”当然,我熟悉她这么喊我的方式,以前早晨都是这样——哎,你要起床么?迟到啦~然后她等我洗漱,一边忧心忡忡愁眉苦脸地看时间。

        我回过头去,她在我两尺开外,笑得一点把握都没有。我突然心酸得不得了,并不是为她,不知道为难。

        “你那个,男朋友呢?”

        “走丢了。”我没问,沈思博呢。

        她讨好地说,“他长得很帅。”

        我笑了笑,可能笑容不怎么热情,她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这时候有人扛着卖糖葫芦的家伙经过,我叫住他,“师傅,怎么卖?”

        “一块一串,可好吃了。”我很冷淡地问谢端,“你要么?”她点头。

        “要两串。”

        _我付钱的时候有一种久违的,分享的快乐偷偷摸爬上心头。就在我把它递给她时,沈思博分开人群过来,他握住谢端的手臂,有点急的模样,“端端。”然后他才看见我,他一怔,对我点点头。谢端脱开他,从我手里接过糖葫芦,“庄凝请我吃的。”

        “哦。”沈思博平静下来,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侧脸微笑,“那你有没有谢谢人家。”

        谢谢,人家。

        我直不楞登地,几乎是盯着他。

        他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长外衣,熨贴又修长挺拔。他再好看,理论上跟我无关了,于是他的俊美对于我才显得格外的惊心动魄。我们一般都叫这种情绪做,不甘。

        “端端。”他在我面前,尽量不去表现和她多么亲昵的样子,很淡然,“走吧。”“再见。”“再见。”“再见。”我目送他们,看见他牵着她手,她在他手心里写字,他把她拉得更近一点,胳膊搂住她的腰。

        这时候,河面上噼里啪啦,一时无数流星。

        远远的看烟花这种东西,很奇怪的,明明是平地里升到半空,却见不到来处和轨迹。它们在鸿光蒙蒙的天幕以开放的姿态,给自己一个交代,它们的美更偏向是破空而来。

        又,明明此未伏彼就起,却孤独的没法儿说。

        齐享从身后抱住我的时候,我只抬手摸了摸他的脸,不想说话,不想问,他在那儿站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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