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在暖气里悠然的品着咖啡,听着音乐,像他们那样的人却不可以,忙忙碌碌,只为温饱。
事实上,在眼前这个女人还没嫁给慕海生时,他已经跟在慕海生的身边,高官嘛,身边总会有那么一两个躲在暗处的暗侍。
慕海生也不例外,何其荣幸的是,他正好是他身边最得力的那个。
他到慕海生身边时,原配夫人刚过世没多久,他虽然没亲眼看到过,却从慕家大院佣人的口中,听到过很多关于对那个早逝女子的形容,温宛,娴静,才华横溢,这些似乎都不足以形容那个曾经是慕家女主人女子的美好。
他曾惋惜过,为什么这样令人称奇的女子自己无缘没见过;也曾叹息过,为什么这样令人赞叹不已的女子会那么早逝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嫉红颜。
还好,心里的那曾遗憾在看到慕安之后稍稍弥补了一点,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还不能称为男人的男孩的坚毅和不屈。
和许多出身优越,家境良好的高干子弟不一样,他身上从来没有一点看不起人的傲气,他有的是他本身的卓然不凡,不怒而威。
最令他惊叹的还不是他小小年纪就有那么大的气场,而是他的相貌,曾听慕家佣人私下议论过,说慕家唯一的少年和已经过世的夫人长得很像,没想到……
他任锋,既然曾经是世界级的散打冠军,那肯定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但是,他从来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孩子。
眉目俊秀,骨骼清奇,一看就知道非池中物。
暗侍听命于中央,只负责保护自己要保护的高官,如果被保护的高官提出其他任何不合理要求,他们都是可以拒绝的,这也是他们和一般保镖公司出来的,有钱就可以干任何事的保镖,最大的区别。
两年前,当慕海生提出要他到市去保护慕安之时,他本来可以拒绝,如果那时拒绝,他可以拿到中央补贴的一大笔钱,但是,他却没有。
离乡背井,抛妻弃儿两年,只为守在一个根本不在他职责范围内的人。
一切无他,只因心甘情愿;只因对过世那素未谋面的慕家原配夫人的尊敬。
沈秋兰抬起手看了看昨天才美过的指甲,她喜欢大红色,任凭现在美甲潮流朝哪个方向发展,都不能改变这二十年来她对大红色的热爱。
疯狂热爱大红色,这里面有个不可说的遗憾,当年,慕海生娶她,除了一张结婚照,连婚纱都曾让她穿过,更别说在家里布置上中国传统意义上大红色。
二房,在古代又叫继房,即便坐上了正位,和原配终究还是不一样,从那时起,她就疯狂爱上了红色。
她把对红的偏执热爱,发挥到了极致,除了指甲,打开她的衣柜也会发现,除了那么一两件,其他都是大红色,还有她的鞋,她的包,甚至于这间办公室的装修也是以大红色为基调。
她假装吹了吹指甲上的浮尘,“付锋,你这么着急要去上班,看来你老婆的病真的很需要钱?”
付锋转身的脚步顿了顿,“你怎么知道的?”
离开慕安之时,他给了一笔钱,虽然不是大到惊,如他所说,开家小店绝对没任何问题。
天公大概觉得作美次数太多了,也有点心烦,也该让世人体会它不作美时的感觉。
离开两年,当他匆匆赶回市,才发现跟了自己好多年的,为他侍奉双亲的结发妻子,患上了糖尿病,这虽然不是什么绝症,却是种富贵病,什么活都不能干,吃东西还要特别注意,更要命的是,因为发现的晚,已经引起了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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