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分别两年,消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发妻,铁骨铮铮,一生只跪天跪地,跪父母的男人,跪在自己妻子面前。
他真的亏欠这个家太多,他原本是想把钱给到妻子,就去慕海生那里报道,但是,才在家住了一晚上,妻子的病情就突然就加重,并发症还复发了,这一拖,他就没去慕海生那里报道。
不经允许,私自回家已是犯了大忌,更何况是他这样天天守在家里的,但,前途和亲人两者权衡,他还是选了后者。
曾经看到过慕海生对着一张照片偷偷流过眼泪,他心里感触很多,像慕海生那样的高官都有自己不舍,何况是名不见经传,小到类似于蝼蚁的他。
怕被人发现,他不敢光明正大的去找其他工作,屈就着在一家搬家公司当起了搬运工,工资虽然不高,人虽然很辛苦,但是,每天能看到孩子和妻子,他真的很满足了。
沈秋兰似乎很满意看到任锋的愕然,脸上涌出和她娇小身材很不协调的狂放冷笑,“我是慕老爷子的枕边人,他有什么事是瞒过我的。”
说这番话是,沈秋兰的唇角,不觉高高扬起,她虽然不爱那个男人,却也不容许他心里还在想着别人,毋容置疑,只要不提到周宛墨,慕海生还是能把她当成心尖尖上的人。
这句话,她是故意说给任锋听的,暗指他不要认错了主人,更不要忘记了枕头风的威力。
红唇轻轻一言,有时可胜千军万马,这都是有典故可追溯的。
可惜……任锋虽然是一介武夫,忠诚度却是比她招进来的任何一个员工都强,更可惜的是,他的忠诚却和她没丝毫关系。
“如果慕部长想要追究我任锋的擅离职守之罪,我欣然接受,但是,请他不要假借他人之口,既然我是上头派遣给他的,那我也只听他一个人和上头的命令。”
话落,他没再看沈秋兰一眼,大步离开了。
关门声传来,沈秋兰将桌子上的东西砸个个干净,其中就包括慕海生昨天才送给她的古董花瓶。
办公室里动静再大,外面也没人敢敲下门,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在沈秋兰身上算是充分验证了。
东西都砸完,沈秋兰心头的无名火,算是消下去那么一点,在皮椅上坐了半天,她拿起没被砸坏的固定电话,拨通一个号码。
“喂……”电话接通后,她的嗓音再次恢复成一贯的温柔绵软,“老爷子,宛墨姐姐的仇报的这么痛快人心,也是安之那孩子的一番孝心,我们是不是让他回家吃顿饭。”
慕海生惊讶,“秋兰,你不是一向不大喜欢那个孩子的?”
因为不喜欢,所以上次他过六十大寿,慕安之带容颜回家吃饭,也没打电话给她。
沈秋兰假装哽咽,“老爷子,你说这样的话,可真冤枉我了,我自己膝下没孩子,早把他当成我自己亲生的了,何况他是你的亲骨肉,我怎么会不喜欢呢,你的孩子,不就是我的孩子。”
慕海生再次被感动了,也不顾办公室里还有下属在,当着外人的面开始安慰起娇妻,“好了,不哭了,是我错了,是我一直误会你不喜欢他,要不这样吧,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我们一家人好好聚聚,说说心里话。”
两个年级加起来已经快到一百岁的人,隔着电话卿卿我我,弄得站在办公室里等着给慕海生报告的主任尴尬万分。
他正站着难受,退又不合适时,慕海生终于发现他了,朝他摆摆手,示意他先下去,他这才长长舒了口气,弓着腰,恭恭敬敬地朝门外走去。
返身带上门时,他在自己跟随了多年的老领导脸上看到了难得的笑容,摇着头,叹息一声,人哪,无论官做的再大,心里最在乎依然是合家融洽,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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