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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成功“策反”后我回了趟成都,过了2周又去了广州。在双流机场无聊瓜坐的时候,陈原来了个电话“有个不太好的消息,老潘貌似出事了”
我一愣“什么事?”
“具体不太清楚,刚才中午我和几个上海政法口的同学吃饭,听他们乱聊说是长江集团有个老大被叫去北京谈话了……”
“你肯定是老潘?”
“不是他还能是谁?长江集团的老大几乎都在北京,在上海的就他一个!”
我想了想“电话里不方便,你马上去广州,我们碰头再说”
“好!”
到了广州后我没出机场,一直等陈原,晚上8点过的时候见了面。我把想法给他说了。他娃笑笑“我也是这个想法”,我点头“看来我们心一样黑!”“不,你丫更黑一点”“我操!”
就算老潘真出事了也不用担心,扯出罗卜带出泥,那一定是很多泥,根本不会沾上我们。退一万步讲就算不小心真沾上我们,也不用慌,北角永远都是安全的,我们会立即牺牲邓蒙和南福公司!
不是我们心黑,是他娃已经没有价值。
第二天见了r和p,他们已经把花城公司的办公室都弄起来了,在体育场旁边,而且已经有了好几个人。我们在会议室里简单聊了一下,r问陈原“你就是陈律师?”陈原很礼貌的回答“是,以后还请多关照”。老子有点不高兴,脸色稍稍有点变。r这种口气明显就是不太尊重人……当然我知道她和在台湾上过大学的不一样,她是地道香港人,大学和工作都没有离开过香港,所以或多或少肯定带的有那种“中环白领港女”冷酷到死的味道……但这是在大陆,这他妈是老子的码头!不尊重陈原就是给老子脸色看,日他妈!
晚上我作东,让p挑了家好馆子,我们请花城公司的所有人大吃了一顿(当然我们的身份是“一家股东的人”,不会明确说出北角)。席间r一直不太配合,下面的小弟给她敬酒,人都站起来了,她娃竟然直接来句“我不会喝酒!”,日……老子只好在桌子底下踢p一脚,p赶忙站起来圆场“我替r喝,她确实不能喝酒!”
吃完了散场,我小声给r说“和我单独谈谈”。然后在附近找了家咖啡馆,坐下乱扯。
她说得很直白“为什么一定要吃饭?做事就是做事,下班以后是各自的时间……这种吃吃喝喝和工作有什么关系?他们又不是没有领薪水,有什么必要通过这种方式联络感情?真的在办公室需要感情吗?每天都喝醉难道第二天还有力气做事?”
我尽量口气比较缓和“这是在大陆,和香港不一样的”
“我以前被b派驻过广州”
“这个我知道……但花旗是外资大行,大公司,和这种小规模公司不一样的,这种公司需要和职员处好关系”
“那非要通过喝白酒吗?”
我忍住笑“这些是礼节,在大陆做事需要遵守这些规矩的。不会喝白酒也没有关系呀,你可以先就说出来。这边的饭局和香港不一样,里面蕴藏了很多面子的,你给人家面子,人家也会给你面子……”
回酒店后我对陈原摇摇头,苦笑“不敢想象她会找个什么样的人来做花城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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