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着那个被英格兰人抢走的红发美人儿,做事老是走神儿。”
拉克伦知道他们是在想方设法地激怒他,好让他自己站起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想干脆耍赖皮,不上他们的鬼当。但是,他受伤的原因倒还真让吉莱尔南给说中了。他中弹时脑子里的确正想着迷人的梅根,想着她那火一样的红发和深蓝色的大眼睛,哦,他从没见过那么美的美人儿。每次他们来到英格兰边境,他都会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儿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儿失去了她——当然他平时也在想她。不过,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来公开谈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从那个英格兰人那儿把她抢来的,”他哺哺自语着,“英格兰人只不过是又把她夺回去罢了。”
“说得倒是简单!‘只不过’?!‘只不过又夺回去’,却搞得你那么魂不守舍!”
欠揍的家伙!已虚弱无力的拉克伦终于忍无可忍,他硬撑着身子狠揍了吉莱尔南一拳。尽管吉莱尔南一直期望着他的激将法起作用,可当拉克伦这一拳真的砸来时,他还是大吃一惊,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纳德哈哈大笑起来:“太好啦,拉克伦!要是你拿出刚才的能耐自己骑上马,那我们就可以一起回家了。这样尼莎就可以又有机会来照顾你了。”
拉克伦生气地哼了一声。吉莱尔南冲着雷纳德大声地说:“你可真是个傻冒!像尼莎那种喜欢大惊小怪的女人,哼,要是让她来照顾我,我宁肯逃走!她的好心会吓着人,她见到我们这副样子肯定会大哭一场,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宁。哦,简直是太痛苦了!”
雷纳德扬起眉:“你认为她会吓着‘头儿’吗?”
“我想她会。”拉克伦自言自语着。“我这完全是自讨苦吃。”他解嘲似地说。
他翻了个身,用手和膝盖强撑着身体跪在地上。天色已经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这么倒下!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照理应该是个打家劫舍的大好时机。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却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满了暴力,后者却悠闲温馨,情调宜人。要是他这次能逃过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后到底该怎样生活了。
“把我的马牵来。”拉克伦对同伙说。
他们牵来了马,努力地想搀扶他站起来,但他们的帮忙倒更像是在添乱。拉克伦生气地将他们甩开了。他终于自己爬上了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长而又累人,为了护理拉克伦的伤口,半路上他们不得不几次停下来。对于这一切,他已经昏昏沉沉,记不清了。但不管怎么说,他的两个同伙——也是他的堂兄弟——总算将他带回了家,让尼莎来看护他。
尼莎不仅护理着他的伤势,还指手划脚地管着他,不许他干这,不许他做那,这种照料对拉克伦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样呢?只好耐着性子熬了三个星期。等他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他告诉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不需她再劳神了。
但尼莎却不愿放弃这样一个与拉克伦亲近的好机会。因为她一直在爱着她。尽管他从没向她表示过什么,但尼莎一直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喜结良缘。难道不是吗?拉克伦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追求过别人,尼莎把这看作是对自己的当然鼓励。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哪有时间去追求姑娘呢?年纪轻轻就得担起整个家族的重任,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许多人一样,住在拉克伦的庄园中。小的时候,她是拉克伦的玩伴,等拉克伦到了怀春的年龄,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却觉得尼莎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她简直就是个假小子,整天疯疯颠颠,他从来没对她动过心。拉克伦今年二十六岁,尼莎比他小五岁,但脾气可比他大多了,发作起来简直像个魔鬼。拉克伦父亲去世后,他继母卷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逼他过上了以盗为生的日子,从那时起,尼莎就一直帮他照管着这个家。
他曾经告诉梅根小美人,说他家里遭抢了,其实那不是真话。他们这个家族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一直很富有,让别人都瞧着眼馋。他们家资产的一部分是皇室赠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辈赌博时运气好赢来的,还有一些则是投资的收益。不过,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开始衰落了。他们每年都得支付大笔开销用来修复他们的家——克瑞格勒城堡,还要举办无数的婚礼,以及保证所有的族人不为吃穿发愁。
他们种的作物季节性很强,养的牛羊只能勉强供给整个部族食用。原本他们还有一项一直能从中获取收益的投资,但现在也不太景气了。不过,要不是拉克伦的继母温尼弗雷德釜底抽薪,卷走所有财产,他们的生活也还能够维持下去。
一想到继母给整个家族带来的灾难,拉克伦的心情就坏极了。温尼弗雷德与拉克伦的父亲共同生活了十二年,她来克瑞格勒城堡时,拉克伦还未成年,但多年来她从没关心过他。她只是呆在那儿,算是一道风景,偶尔也对人露露笑脸。她不喜欢孩子,一旦孩子打搅了她,她马上显得心绪不宁,烦躁不安。反正,她只是关心她自己,还有她的丈夫。
没有任何人想到她会是个贼,可她的的确确做了小偷。丈夫死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她便裹携全部财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属于拉克伦的那份遗产。拉克伦他们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终没任何线索,这次洗劫活动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天衣无缝。
如今,三年过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渐没落。虽说有拉克伦在边境靠抢劫英格兰人的财物维持着,可这远远不够支付整个家族的巨大开支。况且,拉克伦也不愿一次抢得太多,他不想让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顿。继母携全部财产逃跑,他自己已经深受其害,他不愿别人因为他的不是而走投无路,尽管他们都是些英格兰人。
拉克伦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养活那些他认为有责任赡养的人,他真是绞尽了脑汁。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种麦格列高家土地为生的族人还是搬出了苏格兰高地。
对家族的责任感已深深根植于拉克伦心中,但他从没想过仅有的财产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当时二十三岁的他对这事显然没有很好的思想准备,到了二十六岁,他发现情况更糟了,已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他已向几位有钱的远房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古堡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卖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抢劫这一条路了。
境况实在不妙。还没有等养好伤,拉克伦就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位最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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