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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是。”

        那个男人提了裤子,胡乱地穿好衣服,从地上背起女人的粮食袋子,转身就往山下跑。女人还在那里提着裤子发呆呢。

        天魁喊:“你还不跟着他跑,等着挨枪呢?”

        女人这才明白过来,也跟着跑下山去。

        地上留下的是女人刚才盖脸的头巾,和男人扔下的二三十手大麻。麻是用一个袋子装着的。可袋子是破的,很明显地能看出来里边露出的白色的麻皮。

        天魁看看山下,那两个家伙飞快地跑着。看样子他们是吓坏了,头也不回,也不敢往山上看,只是没命地跑着。

        七十五、无味人生

        看着那一对男女落荒而逃,天魁摇了摇头。

        人啊,真是奇怪。有些东西,明明很平常很一般,可有的人就是把他看得比命还金贵,有的东西,明明很金贵,可有人就是不珍惜。

        这一对男女,一大早起来,在这么潮湿的林子里,就干起来了这种苟且之事。天气这么冷,露水这么重,出一身汗,再受一场惊,不弄出病来才怪。多少人就在这深山林子中男欢女爱,得到的是片刻的快乐,可弄坏的是自己的身体。等到老了,身体不行了,痛苦就要一辈子折磨他们了。

        再说,这男人,是那么脏,一看就是一个流浪者二痞子,一身力气的二痞子,恐怕一辈子没有见过女人的腥,一见女人眼睛就发红充血了。他也太丑了,黑乎乎的脸,上面透着红。黑的地方是污垢,红的地方是出汗洗干净的脸皮。两只眯眯老鼠眼,肥厚的嘴唇,上边总是淌着口水,好象没有长大的小孩子一样。娘的,总是流口水啊。不要说那个女人嫌他脏,任何一个人,包括男人也会嫌他脏的。

        没有一个人不厌恶这样的人。

        可就是他,还要跟人男欢女爱。

        再说那个女人,老了,老得象一个干梆子。有一种女人,天生不讨人喜欢。那就是女身男相的人。这种人身材骨架声音谈吐,全是男人的样子,可身子偏偏是个女人。所谓克夫命,就是这样的人。

        她们明明是个女人,可是做事硬要跟男人争锋。争好处时,她们是男人,要跟男人一样平分秋色。到了干活做事的时候,她们又要做女人。

        谁知道她们到底是什么。

        看着那两个货色越跑越远。天魁也准保备走了。这个地方不能长呆。这两个家伙,要是跑到山下沟底,叫来了别人,特别是保安团的人,那可不是好玩的。因为他们手里也有家伙,天魁毕竟是一个人。好汉难敌三只手。不能在这里长呆了。

        天魁手里提着枪,他知道,这东西在大白天,在蓝田这个地界不能露白。谁见了也会认出来他是干什么的。那等于白白地去送死。

        天魁解开那个男人留下的那袋子麻,把他们解开。从中取出一把,解开来了。麻皮们披拂下来,头上束着,尾巴散开。天魁把自己的小马枪塞在麻中间,用一把麻包了起来。然后把麻皮折叠成截,再扎起来。

        猛一看,好象这把麻是弄得多了一些,有些肥胖。再取出其余的麻把子,把他们弄成和这一把一样的长短,把藏枪的那把放在麻把子的最中间,一齐扎起来。外面再用破袋子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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