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程路,要走好一阵子,你坐上车,我带你。”
这人来人往的小街上,我又不残废。
“还是我带你吧,你说往哪里骑?”我说。
她跨上车后座,车子把手直摇晃,我不断掀铃,招摇过市,在人群中穿行。
有女人单独请吃饭本何乐而不为,可她已经过了女人的好年华,一张憔悴的黄脸,颧骨突出,说话推车跳车的举止都没有一点女性的风韵。我边骑边沮丧,只好同她找点话说。
她说她在一个工厂里当出纳,怪不得,一个管钱的女人。我同这样的女人没少打过交道,可说是个个精明,别想从她们手里多得一分,这自然是职业养成的习惯,而非女人的天性。
她住在一个老旧的院落里,里面好几户人家。她把自行车靠在院里她窗下,这辆自行车破旧得都无法支撑。
门上挂把大锁。她开了房门,只一间小屋,进门就一张占了半间房的大床,边上一张小方桌,已经摆好了酒和菜。地上砖头码起,叠放两口大木箱,女人家的一点梳妆用品都搁在箱子上的一块玻璃板上,只在床头堆了几本旧杂志。
她注意到我在观察,连忙说:
“真对不起,乱七八糟,不像样子。”
“生活可不就这样。”
“也就混日子,我什么都不讲究。”
她开了灯,张罗我在桌前坐下,又到门口墙边打开炉门,坐上一锅汤。然后,给我倒上酒,在我对面坐下,双肘支在桌上,说:
“我不喜欢男人。”
我点点头。
“我不是说你,”她解释道,“我是讲一般的男人,你是作家。”
我不知该不该点头。
“我早就离婚了,一个人过。”
“不容易呀,”我是说生活不容易,人人如此。
“我最先有个女朋友,从小学起,一直很要好。”我猜想她可能是同性恋。“她已经死了。”
我没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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