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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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听得出是发自肺腑的笑,因为我感到脸上有几点冰凉的东西,“你几岁了?”

        没等我做答,老师递来一个作业本:“《西厢记人物之我见》,你是不是抄的?”

        我差点山呼万岁,原来是为了这个。底气一下上来了。我在这篇作业上颇下了点工夫,旁征博引,最后得出“张生”不配“崔莺莺”的结论,“如果张生无法高中,一定‘一春鱼雁无消息’,杳了行踪;即便高中回来娶了莺莺,等他们有了子女,在对待子女爱情问题上,张生必效莺莺父。因为《西厢记》看似圆满的故事,其实是张生对封建礼教屈服的故事、、、”我将张生骂了个狗血淋头。

        “观点新颖!新颖啊!去找本红楼读读,就按你这个思路写开去,我会在校报申请一个版,登我们的文章。”

        我如闻梵乐,乐开了花。这老师显然已将我划为“爱徒”,虽然他并非我“爱师”。可有人“爱”,毕竟是幸福的。

        出了系办我径直去了图书馆,居然发现一个让人不能容忍的事实:大学,本科院校,居然没有《红楼梦》!管理员阿姨羞涩地笑着:“不是没有,有一本的,被人借了。”

        接下来的一周我天天上图书馆找《红楼梦》,直到发觉自己像个偶被抬举的狗腿,“一副小人得志的小样”,才跑到校旁书店买了一本回来研究,盗版书。

        我像修炼某种需要“经脉逆行”的左道功夫一样,生生地将思想像麻花一样扭过来,神经错乱了,再动笔批驳:《贾宝玉跟林黛玉,扭曲的近亲爱情》、《凤姐儿,疯姐儿?》、《你不知道的红楼》,一个个怪胎生了出来,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是在做学问。锦江看了我的题目,提笔另赐一个曰《红楼艳事(史)》。

        我将我的怪胎一个个交到老师案前,老师拍案叫绝,然后又高深莫测地摇摇头:“还要润润色,料你也做不来,我就只好抽点时间了。”

        另我为之气结的是,当我像《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一般苦等到校报发行之日,找到我的力作之时,署名俨然“张(文学评论老师)”。不可否认他是润了色的,但润色而已,不伤筋动骨,要旨不变。

        对于这样明目张胆的剽窃,我是相当生气的,遂将余下的两篇以自己名义投到校报信箱。这下真的“一春鱼雁无消息”了。

        老师又来索稿,我只好将已投的底稿呈了上去,第二天,又见报了。

        抓狂之余,我奋笔疾书《校目睹只怪现状》以泄愤,就是后来被社长师兄,那个农民的儿子夸赞的雄文,要义如下:

        在商言商,在校则言校,余考于斯学于斯,无奈庸才一介,无缘高层,故难为高屋建瓴面面俱到之雄文,随笔苏轼所谓“不痛不痒、其情靡靡”杂文一篇,或可窥豹一斑:

        校有图书馆一、教学楼二、却有食堂三,雄距各方,以成三足鼎立之势,足见“民以食为天”!然则食堂厨师皆与佛有缘,颇具慧根,故尽为素食主义者,且佛光普照,惠及吾辈,从此我等盘中肉类有如武侠小说中的宝物般难寻。食堂打饭,两个一两永远多于一个二两,两个二两则永远多于一个四两,此乃三大食堂之共性,在下才疏学浅,来校几近半年,徒增马齿,实实道不清其中奥妙。

        寝室为吾等栖身之所,校明文规定不得在寝室使用热得快,每每有生顶风做案,被抓现形,自然引颈就戮,无可厚非;但各宿管同志秉着“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的中心思想,屡逢寝室冷冷清清时入室寻寻觅觅,惹得众生凄凄惨惨之余怨声载道:抓奸讲究捉双,缉毒讲究人赃俱获,故,当热得快作为个人财产而未处于做案状态时被缉拿归案,敝人以为,大大不妥!在下愚见,不如学校将管理条例中的“不得使用”改为“不得出现”,宿管同志的做法就有法可依、理直气壮了,不过,如此下来列位同窗临假买了欲带回家使用的热得快亦不得出现在自己栖身之所,而要另寻宝地以为收藏了,可笑可笑!

        至于吾亲历同一篇文章屡投不见于院报,署上某某老师大名则立马见效,且身居头版头条;于图书馆寻借《红楼》月余而未可得;美艳不可方物之巧妇相伴拙夫而去等等怪现状,俯拾即是,不胜枚举,故不一一详述。

        在下理科出身,粗鄙无文,所谓“怪现状”云云,比及前辈所著若小鬼见阎王,贻笑大方,唯在此言论自由空气下发自由之笑言以资消遣而已,莫怪莫怪!

        狗日的大学生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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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来临时,我意外地迎来了我的春天,我恋爱了,初恋。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回忆起往昔快乐的日子。”短暂的初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加上一个月的寒假,总共七十三天的初恋,是我身上永远无法痊愈的一道伤疤,初恋过后的我,直到今天都没有发自肺腑地笑过。每回忆一次那段历史,于我,就像动一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不打麻药的那种。撕开伤疤,鲜血汩汩直流、、、、、、

        她叫小素,一个瘦弱的女孩,云南傣族,大我一岁,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我对学音乐的人向来没什么好感,虽然我歌唱得很好,还组过乐队,只是不喜欢音乐人贴着前卫、高雅的标签,看人都用俯角。有个经验,在大学校园里碰到女生问你学什么的,问的时候还自信满满高高在上的样子,百分之八十她是学音乐的,其实她对你学什么并不关心,目的是要你反问她学什么,然后可以骄傲地告诉你:“我学音乐的!”小素例外。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知道跟她在一起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敌视,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选择不开始。当我们像情侣一样漫步在校,我感受到的同性的目光似乎全是愤怒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几乎所有心怀嫉妒的男同胞们看到清丽脱俗的小素和懵懂羞涩的我,都用他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发出同一个声音:“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上了。”而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就像老狗说的:“她是傣族,你是歹人,你俩挺配!”直到我在自习室课桌和厕所蹲位旁看到他们的留言:“某某某(我的俗家姓名),我日死你!”一开始我很苦恼,见多了后我就一边大便一边掏出笔回道:“如果你说说就能成为现实的话,还要生殖器干嘛?”

        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小素班上的男生们,一帮自以为是的音乐人。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和长得漂亮的女生,其他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他们总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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