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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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在想些什么,十九年在七十五年的时光河流里又算什么,也什么都算不了。

        “我那个时候还是官家的大小姐,姐姐出嫁的时候请他到家里来唱过戏。我一直学着西洋文化,上的是洋学堂。五岁的时候到了美国,十六岁的时候才回国,对中国戏剧不是很精通,也没有什么兴趣。当时看到他在台子上化着浓妆依依呀呀的唱着什么也听不懂,后来才知道《霸王别姬》他是虞姬。我坐在离戏台最近的地方看他,他也看着我,我对他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碰了碰身边的姐姐夸奖道,‘这个姑娘还真是漂亮,歌也唱得这么好。’我是在国外长大,随了国外那些开放的习性,不知道在中国女孩子要小声讲话掩嘴而笑,所以说话的声音自然而然的很大,所有人都听到我的话,所有人都笑了,他在台子上也听到了,刚刚一曲唱罢,也笑。我纳闷,他们到底在笑我什么?后来我姐姐告诉我,那个不是姑娘,是个男人,是我们这里最有名的花旦,叫做花昙。”

        花昙。。。。。。

        是昙花吗?瞬间绽放然后又瞬间闭花,所以是昙花吗?

        “我已经他的时候他才十六岁,比我还要小一岁。我瞧瞧躲到后台去看他卸妆,一点一点的洗去脸上多余的色彩,还原了他最初本来的模样。我看到了一个清秀的少年,眉宇间开阔,轮廓精致俊朗,不带一丝女人气息,完完全全男人的阳刚,跟在台子上面演着虞姬的那个他完全是两个人,后来我也一直在想,他到底对着我哪一面才是真实的。想到最后我也不去想了,因为不管他的哪一面,我都还是会爱。我觉得我是一个对自己还算奢侈的人,知道有的东西要雾里看花才是最美,没有必要去弄清楚他到底是那种模样,强忍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安安祥祥的活到了现在。也算是对别人的一种保留,对别人正如对自己,所以我用了奢侈。”

        “那时的他还是个小小的少年,穿着灰色的长袍短头发站在那里衣服弱不禁风的样子,你根本不能想象他最后长成成熟男人那个时候的模样,简直天壤之别。我爱上他的时候他是少年,当他成为成熟男人的时候我觉得我对他的感情已经不能用爱字来形容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

        “他知道我在偷看他,所以转过头来看我的那一下视线触不及防的撞进了我的眼睛里,那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明亮的眼神。他看着微笑,问,‘你就是夏家的那位留洋的小小姐么?小生见过了。’我当时还不是很懂他们咬文嚼字的意思,以为他说他见过我,脸都红了个透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脸红,也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有个词叫做害羞。我跟他点了点头,就匆匆忙忙的逃了出去。疾步跑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繁华瑰丽的礼群发呆,那是我有生以来作了第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穿旗袍,裹小脚。”

        “我们一家都是受西洋教育的,觉得应该尊重女性不应该缠脚,硬是没有答应我。我躲在房间里面对他们说我病了,自己随便扯了一段不知名的绸子往脚上乱裹,刚刚裹到一半疼得不行的时候门就被推开了,我看到了一脸诧异的他,还要他身后那一群和我同姓的家眷们。我难看无比,当时就哭了。被父亲狠狠的责骂到了深夜,不住的哭泣,半夜的时候窗边穿来响声。我一边哭一边过去打开窗子,看他站在窗边,对我诚恳的说,‘大脚的女人其实更好看一些,小小姐你不必去缠脚。’我愣住了,停止了抽泣。后来又觉得,那是我这一辈子来,听过最动听的声音。白天他是听说我病了主动要求来看我,而晚上这是偷偷翻进我家院子里面。可是这又意味着什么呢?那个年代,你说说,我要是生在你们这个年代该多好,或者我们是在美国相遇的,那又该要多好呢?”

        “可是遇错了时间又遇错了地点,可是我仍然觉得,我是幸福的,是知道吗那种幸福。”

        我看着老奶奶嘴角淡出笑意,映衬着阳光温和的角度形成美丽的光圈。那也是我从来都不曾见过的完美幅度,我想以为也没有机会,是我这些年来见过这纯真的笑容。我曾经脸上也有过,只是停留不久。

        也许只有我身边的老人,她能够乐观的看待她的人生她的爱情,所以她一直拥有。她爱她自己,她都说了她对她自己足够奢侈,所以我更相信了生活可能真的对善良自信的人要宽容得多。

        我不是,我伤害自己。或许还在不经意中伤害了其他人,倍受惩罚,只能自我反省。

        我承认我是一只全身竖起刺来保护自己的刺猬,可是我和其他的刺猬不一样,我的刺是软的。靠近了你在会知道,我给我自己的保护层只是个障眼法,我不会伤害人,当然无意不算。因为连我知道都不曾知道。。。。。。

        上帝啊,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耶稣,菩萨。。。。。。阿门!

        奶奶将头慢慢的靠在了长椅上,仰着头,白色的银丝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是我崇敬的光彩,值得尊敬,我有的时候在想,当我发如雪的时候,是否依然微笑,不惧阳光,平淡幸福的去讲我的故事给一个小姑娘。

        是幸福的对吗?现在的感觉。你很喜欢对吗?这种感受不到时光流过的感觉。

        喜欢的话,那就慢慢享受吧。你说你一生艰难难得碰到如此故事,仔细聆听,去当做是最后一次听人家讲故事。

        寻人启示

        正文pr79记忆纠缠年岁

        '更新时间'2011101012:48:29'字数'3178

        “我给他写信,学习用毛笔字写小楷而不是用钢笔。我不会在信的最后落上我的名字,但是会在封面上写他的名字,花昙两个字是我这辈子写得最好的两个字,如果不是他的名字,我想也不会。信的类容大多很无聊,多是说的一些我在国外读书的趣事,还有我每天在家里学习刺绣穿不同旗袍的一些心得。刚开始信纸只有一两张,后面变得越来越多,最多的一次我密密麻麻写了四张信纸,那些口水话,不知道他是看进去了还是没有看进去。当时很在意,后来想想无所谓,不过现在还真的想要知道了呢。我没有想过的是,有一天我竟然收到了他的回信。那封信到现在都锁在我的抽屉之中,泛黄褶皱,我的爱情,我的记忆,我的所有。我死了,它跟我一起烧了,这样我依然可以拥有它。”

        依然可以拥有,直到永恒。

        奶奶,我也收到过很多东西。为什么我没有一件能保存到我死的时候。是因为他们统统都没有价值,就算我曾经认为有价值的,是无价之宝的,年岁一过,它也变成了废物,不值一提。

        你知道我,我那个死同性恋快死了的前男友送我的破烂都比他给我爱情结实。

        他和他的男朋友的爱情那才叫做结实,情比金坚,我无言以对。

        “我这老太婆话多了,你别见怪姑娘。你若是愿意就听,你若是忙的话,走了这瞎婆子也不知道,可是我会当你一直在。这故事尘封了好多年,揭开的时候难免掀开覆盖在它上面的灰尘,被呛到,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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