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么希望,他能学成之后,回到出生的地方,在那里用中国人的文字、语言,服务中国人。
前年,我带他去大陆的穷乡僻壤旅行,发现他学会了关怀神州。
去年,我带他在台湾,参观了军校、参加了残障联盟大会、随澎猢医疗队去离岛访问,并帮小学生做视听教学。
我发现,他开始热切地爱这美丽之岛。
今年,我还将在暑假带他返国,去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和冈山,各办一场演讲。告诉大家:他是从台湾违建区中,学会走路的孩子。
请看这些平凡的告白、一个丑小鸭的成长。
愿这本书,对每个平凡的丑小鸭,都有一些帮助!
找参加了老爸的婚礼
据说,我老爸和老妈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我老爸一大早,冲进教室问同学:“谁带私章了?”
有两个人举手。
“走!”老爸拉着他们往外跑:“去法院,‘帮我和我女朋友盖章,下午公证结婚!”
于是,老爸班上的同学一齐把画架推倒(那是师大美术系三年级的素描课),发出地震般的巨响,替代庆祝的鞭炮。
几位女同学到校园里偷花,扎成一把,当作新娘捧花。
老爸在法院门口,拦住一个背照相机的路人,听说里面还剩两张底片,于是以法院做背景,拍了珍贵的结婚照。
然后,他们在龙泉街请同学吃牛肉面,成为真正的“喜宴”。
故事还没完呢!
据说当结婚的消息传开,许多亲友都跳了起来。
循众要求——老爸、老妈不得不再公开演出一场“喜宴”。
那已是他们第一次结婚之后的八个多月了。
然后,又过了九个月,老妈刚吃完月饼不久,我就出生了,生在台北的妇幼医院。
我曾经偷偷算过,母亲要怀孕两百八十天,我既然是足月,九个月只有两百七十多天,那么,我极可能是在老爸老妈第二次结婚之前几天受孕的,如此说来,他们固然不可能“奉我之命”而结婚,我却可能参加了他们的“第二次婚礼”。
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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