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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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亲亲,我的第一章加了文,没看过的亲亲别忘了去看。

        亲亲们,看我基本上天天保持更新的勤奋上,给厄多一些评论吧。

        这两天卡文卡得厉害,都不知道自己写得如何,该以何种方式写,很茫然滴说。

        给我指个方向吧,以我卡文的速度跟更新的速度相比,我下个星期就断稿了。

        她是他的她,他是她的他

        那年,她凭着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大这个全国闻名的重点城市,憨厚的爸爸用三年积攒下来的心血加上东挪西凑的借贷换了她的一个光明前程。

        她第一次背井离乡,走在校园里,站在寝室里,她看着,世界那么热闹,可是,一切对她来說却那么陌生,她,很孤单!

        她独自一人边想家边努力的撑着竹竿搭着纱帐时,第一个跟她说话的是莫莫,那个意气风发的女子,那个潇洒畅快的女子

        她说:“同学,要吃巧克力吗?”

        透过纱帐,她看到了莫莫的笑脸,莫莫也看到了她红通通的眼睛。

        她们两虽然是同一个寝室,都因为样貌被评为“十二金钗”,可却是完全不同的人,不同到彼此都认为跟对方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

        方穗迭整天闷在书上,图书馆、教室、偶尔去一下老师的宿舍,三点一线的固定生活路线,是出名的好学木头,是老师们嘴上的好学生,若不是一张小脸清纯无比,她会是整个大里面最没有存在感的学生。

        莫莫到哪儿都是个聚光体,漂亮、活泼,跟谁都谈得来,什么都有兴趣,才入学校没多久,就加了不少的社团,迅速在学校里窜红,吸引了一群群的爱慕之士前赴后继,拿同寝室关柳说的话来形容,追她的男生有一个团的兵,这不夸张,每天吃饭的时候楼下叫她名字的总是有好几人,每次走路上都有人搭讪,寝室里的鲜花永远的来不及凋谢,就连方穗迭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木头都知道,知道追她的人保质又保量,知道学校里传得最利害的的就有两个。

        一个是赵元任,属于那种让人一眼望过去就拔不开眼去的气质男,海龟人士,传闻是某企业的二代,简称纨绔子弟。

        一个是施敢,帅气逼人,喜欢开着一辆跟主人一样张狂的车子——悍马,喜欢高声叠音的叫“莫莫”。

        莫莫时常坐着他们的车子出去,常常一去就很长时间,甚至一夜不归。

        在那个只要女学生上了校门口的小车就会被认为被包一族的年代,莫莫的这番举动引起了诸多的猜测以及怀疑,校园里议论纷纷,甚至有好事者前去百般试探,百般暗示,不外乎二少是靠不住滴,纨绔子弟是很花滴,做人情妇是可耻滴。

        无奈莫莫同志革命意志犹如碉堡一般的坚固,任你何种战略战术,一概面不改色心不跳,一个个斗志昂扬的来,黑头涂脸而去。

        逐渐的,学校里传出风声,境界上升,說莫安安这个同学实在是不够自爱,家里穷一点,没关系,大家伙也可以资助一些,没有必要靠出卖灵魂、出卖肉体过活这般的肮脏。

        莫莫听说了后,大笑说,虚伪,真够虚伪,直接将善良改成美不就得了吧,全学校那么多善良而贫穷的人,怎么不见有人伸出援手去资助。

        她不管流言蜚语,依旧我行我素,依旧一夜不归。

        说来也怪,那两个帅哥时不时的来学校,经常他们一个前脚走,一个后脚来的,却从来没有碰过面,让许多期待两大帅哥碰面,来一出火星撞地球场面的人心吊了半天结果什么都没看着,心痒痒的偏偏又无可奈何,咬着牙齿妒嫉莫莫这丫头怎么运气就那么好,脚踏两只美男船,都靠的那么近了,偏偏还不翻船。

        她是个活跃得一刻不得闲的人。

        而她是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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