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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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香宝剑也不知道去向,宝剑是同生共死的宝剑,人已死,剑何存?

        王典诗把金余香平放在地上,然后抽出了匕首,插入了自己的胸膛。

        竟然一丝疼痛也没有。

        拔出匕首,没有血,伤口自动愈合。

        竟然连死都死不了?

        难道上天非要他受这剩下几十年的煎熬么?

        王典诗忽然觉得小腹一阵火热,一个珠状物缓缓升起,是余若男死前喂给他的东西。

        那到底是什么?

        王典诗忽然怔住了。

        在情字面前,没有人是赢家。

        就像以往一样,几百年一转眼就过去了。时间永远是让人琢磨不透的,有时候一分钟都很漫长,有时候几百年就像一分钟一样“刷”地流逝了。

        (bp;对王典诗来说,这几百年过得既不漫长,也不短暂。

        没有人知道他是活了几百年的人,他还能活多长时间,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就这么漫无目的地活着,和行尸走肉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他连一丝丝的目标都没有。

        他知道,是余若男喂给他的东西让他好好地活了这么多年,无论那是什么东西,那一定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自己吃了那个东西之后连自杀都做不到,何况那个东西在余若男肚子里的时候。如果余若男不把这个宝贵的东西喂给自己,自己无论如何也是不可能杀死余若男的。

        这个道理王典诗几百年前就明白了。

        但别人都死了,自己还活着干什么呢?

        王典诗不知道。

        可他又不得不活着,天荒地老,继续活下去。

        时代早已变成了热兵器时代,连核武器都发明了几十年了,所以王典诗老早就不显露武功了。那把他赖以成名的匕首,早已不知道被他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已经二十一世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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