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典诗总要活在人群中,所以对外他有了一个身份:北京某公司的业务员。北京就成了他自己嘴里的“故乡”。
公司里有一个年轻人,对这个奇奇怪怪的人非常感兴趣,时常借故来靠近他。
“典诗,你到底多大啊?你又不是女的,怕什么,来,给我看看你的身份证。”
“典诗,晚上我去你家好不好,咱们好好聊一聊。”
“典诗,你是不是孤身一人?我也是无父无母的,咱们这样的人其实不用太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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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香宝剑(4)
对顾北英的好奇,王典诗总是能躲就躲,但是他老觉得,他和这个帅帅的有点面的大男孩挺有缘的。
他们就在这种彼此亲近但又若即若离的状态下,共处了三年。
公司的业务飞速发展,顾北英被派往南京公司做副总经理,临走,在人前依旧文文弱弱但是已经意气风发的顾北英单独和王典诗喝了一次酒,流了泪。
“没事时,一定要来南京找我。”
与顾北英离开快一年了,他忽然发现对顾北英的思念与日俱增。于是向公司请了假,一马杀到了南京。
南京是一座火一样热的城市,可是很美。
王典诗走在南京的路上,觉得这个地方他好熟。
顾北英听说他来,高兴得不得了,他们约定在城北的“十世缘”酒巴见面,好好叙一叙别后的情怀。
王典诗早早得就来到了这里。
十世缘。
谁和谁能有十世的缘分?
一个活了几百年的人,看着一群十几岁的男女孩子在矫揉地编织着忧伤。
(bp;他一点也不觉得可笑。
“嗨!”一个眼睛很大的小姑娘跳了过来,“这个年头可不流行装酷了,应该及时行乐才对,你叫什么?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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