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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岭后来甚至想,那个女老师给他一封禅意十足的信,是不是在暗示他其实是可以从她那那里得到什么的,就像电影院里的那个女人事实上给了周山岭的性爱一样?而有了这种性爱,就像野草有了阳光雨露,生命就能快乐幸福,心情就能豁然开朗。

        所有这些独特的生命体验,后来都成为周山岭为“性派对”行为辩护的理由,同时,也促使他义无反顾地投身到这股暗涛汹涌的洪流中。

        第五章危机四伏文化震骇:“我在美国找不着北!”

        周山岭到达美国后,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啥也不懂。而一个又一个文化震骇,却将他弄得晕头转向。他禁不住仰长叹:人,原来也可以这样生活!

        记得刚到不久,在一次老乡聚会上,几位老华人感慨万分地说,现在这世道全变了。

        “变的比想的还快!”

        一个七十八岁的老教授说,六十年代末,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才刚刚在美国解禁。有一天,他看到许多人在抢购该书,他也想去买一本。

        “你去凑这个热闹干吗?”同去的一位犹太“拉比”说:“这男女之事,古已有之,日光之下,何来新事?不过呢,一向既然藏着遮着,大家究竟有些不好意思之处。聪明人从来不吃这一套,倒也罢了,但总还侥幸能够吓阻一些糊涂人吧。现在好了,一切公开,还有啥好说的呢!连说都没意思,你还去看、去读这类故事?”

        老教授觉得这“拉比”说得也有道理,就打消了抢购的念头。不过,后来还是从大学图书馆里借来看了。

        教授不断地摇头说,当时的美国跟现在完全不一样。哪像现在,小女孩十二三岁,书包里就要带避孕套了!世风日下啊。

        这种世风日下让周山岭感觉起来尤其强烈。他有一个洋人朋友的女儿,才十五岁,已经在上中学了。可是天天要与男友(过性生活)。两个人都年轻,精力旺盛,不懂得节制,结果,在汽车里,在桌底下,在澡堂,在厨房,在车库,在地毯上,甚至在厕所里,只有想了,他们就无所顾及地“要”。

        周山岭问他的洋人朋友,这种事你管不了吗?

        洋人朋友没好气地说,管?我多说她两句,她就闹着要控告我,还用离家出走相威胁!最可恶的还是,她竟然说我是在强奸她!

        周山岭听得目瞪口呆。但一会儿,他明白了,洋人朋友其实是想说,她的女儿说他强奸她的意志,或者说干涉她的私生活!在美国,“强奸”二字并不一定指与“性行为”连在一起的文化载体,它不是处处含有传统意义上的暴力内容,有时不过是一个抽象的符码而已。

        周山岭从报上得知,美国女权领袖默亨兰(r)认为连文字和图片都可以把女人强奸。如果她写的文章遭到人家的批评,她就指控批评家:“你强奸我!”

        在这位女权家眼里,“强奸”的意义已变成了对权力的争夺,与“性”无关。

        换言之,“强奸造成受害者丧失对自己人身和领域的控制权,让施暴者满足他能强加于另一人身的权力欲。”

        初到美国那阵子,周山岭常常听到女人们脱口而出就是“强奸”,自然大吃一惊,心想,美国这地方的社会秩序真是乱啊。

        但慢慢地,他就发现是怎么回事了,并且也慢慢地习惯了。因为,“强奸”二字从女人们口里吐出来时,如同吐口香糖一样轻松,根本没有任何痛苦感。可这两个字,对中国女性来说,却如“毒药”一般,唯恐躲闪不及。即使真正遭到“强奸”,又有几个中国女人能理直气壮地诉说自己的遭遇?在美国却不一样,周山岭就在电视上看到几桩强奸案,受害女性总是一脸平静地面对镜头,诉说着自己遭强暴的细节。

        有一次,在马利兰大学的一次警报里,女学生干脆从校园电话本上随便抄了一百个男生的名字,贴到海报上,说这些人都是“强奸犯”。弄得男警察哭笑不得,也让周山岭觉得这些女孩子也太过分了。

        美国的女性普遍有一种“与男人较劲”和“与男人争天下”的冲动。她们从行为到思想,尽力对男人的阳具进行攻击,包括把“历史”从“他的故事”(/r)变成(她的故事)(r/r),并试图把《圣经》里过分的男性用语改写一遍。

        最让周山岭大开眼界的是1993年在明尼亚波里斯举行的一次基督教神职人员大会,当时有两千多名女权分子到会参加,该会的目的是用“变性手术”,把上帝的理念进行“意象重塑”(r…),使男人味十足的“耶和华”变成女人味十足的“苏菲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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