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风熟门熟路将车开到我家,我说声谢谢推门下车,谁想陈风也下来了。我比较诧异,因为他这种对什么都冷冷淡淡的男人是不大可能这样关怀一个他不敢兴趣的女人的。我说:“不用再送了,我自己上去就好了。”陈风面容波澜不兴:“我等着拿那36块钱。”
“我爹妈旅游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将自己扔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其实不喜欢看电视,只是愿意听电视里的声音,那让我觉得没有离生活太远,而在老迈的心灵中生出些许俗世的热闹。
“想喝什么厨房冰箱里有,自己拿。不想喝就回去吧,多谢你送我回来。”我此时头痛欲裂,火烧火燎的不想再多动一个指头。“你别跟那儿戳着了,让我怀疑你要趁我之危。”
“这是第二次送你回来了,每次都赶上你这副颓像,让我有点非分之想的机会都没有。”他居然语调带着乐。
没开大灯,电视的灯光忽明忽暗,陈风抱臂站在亮光触不及的客厅一角,模模糊糊看不清脸上表情。昏昏沉沉间,他被微弱灯光勾勒出略瘦削的身形,让我陡然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熟悉,那样的熟悉,一直抵到记忆深处那个要命的冬天……
其实他很帅,比王明磊要帅得多。王明磊是明亮的,哪怕他垂目的时候,忧郁的时候,也是清冽而透彻的,浓眉和大眼永远让他显得热情而奔放。陈风不同,经年的冷淡性情让他的五官有了锐利的棱角,刀刻斧凿一般,长久的职场工作让他的眼睛不带半分波纹,寒潭深水一般看不到底。就是这两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却有着惊人相似的侧脸,然后与我结识。
“你就参加个追悼会,怎么弄成这副样子?这什么天气了,还能发烧。”陈风不屑地说。我此时正烧得如火如荼,不知是什么心思作祟,居然和他说:“碰见前男友了,打了一架。还有,我这是热伤风。”陈风略微一愣,说:“打架?很有你的风格。”
都说在考试的时候发烧有助于思路的开发,能发挥出比平时更好的水平,此时我正处于这样一个亢奋状态。我一骨碌爬起来,突然问陈风:“你猜,我和他为什么分手?”陈风显然不敢兴趣,他敷衍地说:“不知道。”我不依不饶:“你随便猜一个。”他下意识地拎起衣服做出一个随时准备要走的姿势,漫不经心回答:“怎么猜得到,又不是同性恋。”
空气呼的一下凝固了,陈风一定是被我张大了嘴被点了穴的模样吓着了。我们两个就这么相对无语了很久,我突然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问陈风这个问题了,这时候我只能想起一个词来:自取其辱。我也许只是偏执地想与这个跟他有着相同侧脸的人更近、更近。
如果时间能倒流,我一定不会选择这所大学、这个专业,我真诚地希望,从来没有遇到过他。是的,王明磊,我的初恋,我发誓爱一辈子的人,他,是个同性恋。那时候春光多么明媚啊,我还多么单纯,王明磊还带我回家摘樱桃吃,他还说要娶我要过一辈子,然后第五个年头结束毕业的时候他在上说他不能再对不起我不能再伤害我不能再耽误我,因为他其实是个同性恋,他要我不要生气因为他很痛苦。然后他转身消失,再没一个多余的解释,四年间音信全无都没有问我一句过得好不好。
我当时就砸了一个杯子,妈的,五年了你告诉我你不能再耽误我,合着这五年就屁都不算了。
“如果一个男人需要如此自毁声誉来摆脱你,你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问题。”当年大蚊子冷静听完我的叙述如是分析。我敲着床板对她大喊:“这对狗男女被我捉奸在床了都!”
我看见了,那年,那时,那个树林,若不是亲眼所见,我奈何不懂他的意思。
正胡思乱想,脸上一凉,抬眼却见陈风将一个玻璃杯贴在了我脸上,“喝水吧。药在哪儿,还是吃点儿好。”一副别扭表情,定是平日里受尽了照顾,没有照顾过别人。我接过水杯,“多谢了,不过,发烧不应该喝凉水的。”
陈风面色隐隐发黑,满脸的不情愿。“行啦,你走吧,发烧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睡一觉就好了。”我看到他真的拿起衣服准备出门,于是安心把头埋在了沙发上。
电视里不知在放什么节目,有五颜六色的灯光和疯狂的人群,音量开得不打,于是那些疯狂便随着不断跳跃变换的颜色铺天盖地穿过黑暗,一派群魔乱舞,好似一个荒诞不经的梦。
、十、
淡淡月光拢下,透过层层密密的梧桐树叶楼下斑驳银光,夜色里仿佛生出了薄烟,令人生出一种如在云端的错觉。身边的东西好像都飘在云里,恍恍惚惚地看不真切,又因为月光而显得分外阴柔婉约。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靠在树上,那张让我脸红心跳的身影。我拨开这恼人的薄雾想走到他身边,近了、近了,我都嗅到了他身上的香皂味。忽见他扭头调皮一笑,我心跳蓦地漏了一跳。将要触到他笔挺的肩背,忽然自树后转出一人,他向他笑着,笑的那么开心。两人面对面站着,那人将双手搭在他的肩头,然后低下头去,轻轻地、轻轻地吻上他的唇,两人覆在一片光影斑驳里,地上的影子融成了一团……
猛地睁开眼,几缕阳光争先恐后地从窗帘的缝隙里挤了进来。是梦呵,还好,是梦,居然有泪水顺着脸颊打湿了枕头。我坐在床上恍惚了好一阵,忽然想起昨天最后的记忆是睡在了沙发上,还有陈风那张泛黑的面孔。
我忽然想起我只看到了陈风往外走的样子,却并没有听到关门的声音,那么就是他把我弄上床的。然后我又惭愧地想起来,我并没有还他那36块钱。
我默默坐在床上,恍惚了一会儿,看见床头柜上放了个装满了水的玻璃杯。陈风看着那么凛然不可侵犯,其实骨子里挺害羞,明明不忍心丢下我,嘴上还那么刻毒,很有我的风骨。
我感觉了一下,觉得自己已经不发烧了,家里也没个人说话,再加上刚才那个梦让我很不是滋味,遂给大蚊子拨了个电话。
然而我还没说什么,她却用特迷离的语气跟我说:“猫,我恋爱了。”
我十分之震惊,虽然知道她上手快,恋爱这种事于她可谓熟练工种,收放自如,可是这次的快法让人很是怀疑。
然后大蚊子用小女孩儿的娇羞声调向我复述了恋爱经过。我们参加完追悼会以后,她颇有一种人生苦短之感,需要四处走走排解心中的忧郁,抒发一下人生的感怀,于是千里迢迢去了798。在拍照的时候,一个帅气的身影闯进了她的镜头,他们就在那按下快门的千分之一秒相遇,两颗漂泊的心通过相机的一片玻璃相互靠近,她,将他摄入了镜头,他,亦将她印入了眼眸……听得我酸水上涌,头发根都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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