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演奏声几乎盖过别的所有声响。不过,这正合我意。
我真想跳起来加入这个所谓“夜游的撒旦”的摇滚乐队。我想欢歌,我想狂舞。
刚开始,我的这个愿望并未经过深思熟虑。那只是一种强烈的冲动,强烈得足以让我复生。
我沉醉于摇滚乐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歌手们用尖叫表达善良和邪恶,并宣称他们自己是天使或者魔鬼。凡人听众此时便起立而欢呼。有时,他们看起来完全就是疯狂的化身。不过,虽然他们错综复杂的表演让人目眩,表演中所蕴含的野蛮与理智的和谐统一也是过去人所从未见过的。
当然,他们疯狂的表演仅是比喻而已。不论他们多努力地假想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没有人真的相信天使或魔鬼的存在。这些表演旧式意大利喜剧的演员们是如此令人震撼,富于创造,且放荡不羁。
这对我来说是一幅崭新的图景——他们的极端、狂野、叛逆,以及整个世界的人(无论贫富)对他们的拥戴。
吸血和摇滚乐有着某些共通之处。即使对于那些不信神的人来说,摇滚乐听起来也有些超自然的力量。你听,电流可以让一个原本简单的音符延展至永恒;和谐的韵律可以一层层叠加,直至将你溶化。这种音乐是如此空前的生动美妙。
是的,我想靠近它,我想演奏它。或许我可以让这个不为人知的“夜游的撒旦”乐队名贯天下。我已做好准备,我要重生。
重生大约花了我一周的时间。我吮吸了一些地下小动物的鲜血,然后奋力向地面爬去。那里我可以轻松地抓到老鼠和猫,毫无疑问,还有人。不过,一个杀了人而毫无悔意的人,才是我真正想要找的。为此,我还必须等待良久。
我终获重生。新生的我,是一个曾经在遥远的世界的另一头杀过人的年轻男子——他留着灰褐色的胡子,沿着篱笆漫步。这是个真正的杀手。哦!他体味过人类的斗争,他品尝过人类的鲜血!
从附近的房子里偷些衣服,从过去藏身的拉菲亚特墓地里拿些金银珠宝,都不费我吹灰之力。
当然,我还是不时地受到惊吓。化学药品和汽油的臭味令我恶心,空调的噪音和喷气式飞机的轰鸣让我耳鸣。
重生后的第三天,我就驾着硕大的黑色哈里—戴维森摩托车,绕着新奥尔良呼啸而行,并寻觅更多的杀手来填饱我的肚子。我穿着从猎物身上拿来的华丽的黑色皮衣,怀揣小小的索尼随声听,戴着耳机听巴赫的《赋格的艺术》。
我再次成为吸血鬼莱斯特。我已重获新生。新奥尔良再次成为我的寻觅之地。
此时,我的力量是过去的三倍。我可以从街上一跃到四层楼顶,掰下铁制窗栅,把铜制硬币对折,甚至可以听到几个街区之外的人的声音、了解他们的心思。
第一周的周末,市中心钢化玻璃大厦里的一位漂亮女律师帮我办好了出生证明、社会安全卡和驾照。同时,我把过去不少资金从伦敦银行和罗斯希尔德银行转到新奥尔良。
更为重要的是,我在现实世界中游荡后发现,那些声音所告诉我的关于20世纪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当我在1984年新奥尔良的街道上穿梭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曾经历过的黑暗阴森的工业社会已最终被埋葬,旧式中产阶级矫揉造作的礼仪在美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丧失殆尽。
人们重新恢复到18世纪末中产阶级革命之前那般,富于冒险而沉湎酒色。他们甚至看起来就像是生活在那时一样。
男人们不再像山姆?斯佩德那样穿衬衣、打领带、着灰色西服、戴灰色帽子。他们又一次穿上明亮的丝绒——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不用再像罗马士兵那样把头发夹住,而可以随心所欲,想留多长就留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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