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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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情最深的一个笔友是陕西男孩,直到现在我依然很用心地记住他。十五岁的男孩喜欢篮球和日本音乐,所以每次必提的话题就是b和日本视觉系摇滚。在他的耳濡目染下,我知道了乔丹和皮蓬的辉煌,知道了滨崎步的崛起,知道了原来除学习和练琴以外,还有这么丰富的世界。男孩英语很好,所以每次都会炫耀几句英文,甚至在几封信里专门帮我分析英语语法解构,但讨厌英语的我至今也依然分不清主语和谓语。男孩说自己性格幽默,每次都会讲学校发生的事情给我,虽然我从来都没有笑过。我通过每封信的只言片语的文字来揣测他的生活,男孩生活在遥远的陕西兴平,而我则在天子的皇城脚下,坐北朝南。

        男孩的字迹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老师告诉我们“字如其人”,所以我断定男孩也是一个好人,但翻看那时我的字体,却东倒西歪,每一个字都想要飞起来一样。我笑着佩服男孩的忍耐力,在如今电脑能解决一切交流障碍的年代,提笔写字都成了件奢侈的事情。男孩寄来过照片,照片上的男孩远没我想象中帅气,个子高高,看上去壮壮的,穿没有牌子的运动服,摆了一个很傻的p。而他要求我寄照片的请求,却始终没有得到满足,那时的我是个没有自信的胖子,每天经过镜子面前就要低着头快速地走过去,穿不进漂亮衣服,脸上长满了痘痘。

        自卑我的只能靠文字来维持自己硕果仅存的自信,信中的我骄傲、自负、敏感,每天抱怨着自己的生活,考试成绩、处理不好的同学关系,与父母的沟通不畅都成为了我信里的内容。我把男孩当做了一个垃圾桶,倾斜自己莫名的悲伤,把他当作世界上唯一能了解我的声音。男孩毫无怨言地回应着我的悲伤,他告诉我世界本来就是如此,有喜欢你的人,自然也有讨厌你的人,我们能寻求的只是那个平衡点。这句当时被我认为的废话,在现在看来却是至理名言,做不到每个人都喜欢,却要做到问心无愧。

        1997年(2)

        后来信纸里弥漫了一股暧昧的味道,开始出现了令人眼红的关于“爱”的字眼,每封信的结尾,我们都会一笔一划写下对彼此的思念,以及喜爱。我们开始对彼此产生强烈的依赖感,通信的频率也从一月两封变成几天一封,每当听见邮差呼唤我的名字,就会一个箭步冲出去,抢过他手里的信,躲在角落里独自分享着喜悦。回信前会跑到批发市场挑选精美漂亮的信纸和信封,仿佛只有那些昂贵的南韩信纸才能承载得下我厚重的感情,搜刮来的b明星卡片会附在信封里一并寄去,而他回馈给我的,是一些港台明星的卡片,翻看曾经的通信时,我才回想起来偶像从林志颖变成张信哲,从张信哲变成谢霆锋,从谢霆锋变成现在的一无所有。

        直到有一天,男孩兴奋地给我讲自己喜欢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也对他有好感。再后来,男孩成功地和女孩建立了恋爱关系,那封信他写得异常轻松,而我读起来却异常沉重,胸口总被一种不知名的情绪压抑着,我开始明白自己不再是他惟一亲近的朋友,那个女人在他心里的分量超过了我,嫉妒的感觉第一次那么强烈的在胸腔里充盈。接下来的几封信他都在讲述自己和女孩交往的点点滴滴,我开始充当一个不甘愿的聆听者,开始努力跳过那些有关爱的字眼,因为我明白那份爱不是属于我的。

        通信的第三年,我上了初中,之前我一直对自己的身份隐瞒,从没告诉初三的他,我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每天上下学还要爸爸护送。我怕年龄的差距让他觉得我不再是一个值得聆听的对象,怕他不屑地说小学生的生活,有什么可拿出来说的?早熟的我,早就把自己当成了是他的同龄人,如我这般早熟的女孩,恐怕是最介意别人揭穿自己的幼稚。

        告诉男孩真实年纪后,并没有引起什么波澜,他说早就猜到我是小学生,曾经说的毕业临别早就暴露了我的年纪。我第一次有被看穿的感觉,自以为高明的伪装那么轻而易举地被识破,而他话语里的漫不经心又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彻彻底底的傻瓜,一个人演戏给自己看。

        好像人的成长伴随的总是私密空间的扩大,我开始不再向男孩吐露心迹,开始对自己的生活轻描淡写,开始用更私密的写作来倾泻自己的情感,开始追求更多人的认同,我已经不再满足为他一个人而书写,拼命寻求更广泛的共鸣。终于在2002年的某一天,我彻底地放弃了与他的通信,我吝啬得连借口都不肯编造一个,就向通信四年的男孩说了再见。

        如今的我不会再向人随便袒露心迹,不会再轻易言爱,不会再傻傻地盼望邮差的来临。

        我与过去的日子挥手作别,离去得毫不留恋。

        可是当我翻开这些信件时,我好想知道那个男孩过得好不好,想知道会不会有一天他在书店看见我的名字,恍如隔世……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连累人民币贬值,于是我每天都搬着小板凳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希望砸下用美元包裹着的馅饼。

        1997年,北京国安在工体9:1大胜上海申花,我和我爸这两个伪球迷因此还下了顿馆子庆祝,当天的《北京新闻》一遍遍地重复着那九个进球。

        1997年,有三个人离开了我们,戴安娜、王小波、张雨生,可惜我跟他们都不熟。

        1997年,街上有了染黄头发的男孩,妈妈说他们都不是好东西!

        1997年,我第一次来了例假,很快我就悲哀地奔二了……

        1998年(1)

        伴随着王菲和那英“来吧来吧,相约九八”的歌声,我的学琴生涯也到了水深火热的阶段,虽然顺利地考到了中央音乐学院六级水平,但贪心的爸爸已经在向着九级跃跃欲试摩拳擦掌了。

        那时的考级就像如今的艺术院校招生一般气势恢宏,全家总动员。爸爸拿琴,妈妈拿谱,爷爷拿杯,奶奶拿水,有钱的再叫上辅导老师现场调琴对音。众星捧月的孩子通常三种表现:

        一、表面故作镇定,装大尾巴狼,把压力在厕所里一泻千里

        二、从一进音乐学院就开始咋呼,生怕四周人注意不到他,练习时拉得断断续续,不显露真实实力。

        三、一进来就被这阵势吓破了胆,哭着喊着要回家,好说歹说被劝进考场,在考官严肃的神情面前,彻底崩盘。

        孩子们总是被一个面露凶光的男人带到各个楼层,相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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