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什么?
西西说:我想在他们背后喊一嗓子——打劫了!
星期天早上,简直是鬼使神差,我摆弄起我的手机,居然发现了上次打过来却又不吱声的那个电话号码,我随手就拨了过去,接电话的人一张嘴,我就听出她是谁了。那面的背景音乐是喷气式飞机的嗡嗡声。
你怎么才把电话拨过来呀?她嗔怪道。小女子的娇态一下子就显露出来了。
我笑了:我现在拨也不晚啊。听到她的声音,我的好情绪立刻就跟野火春风一样的蔓延开来。
我还以为那天我一撂下,你马上就会拨过来,白白叫我等了一下午,她几乎是在撒娇。对这种口吻我一点也不陌生,在我的印象里,起码留存了十个到二十个类似的版本。我不免有点心猿意马起来,我蓦地想起从库特?冯尼古特的书里读来的一句话:在绝不存在爱的形式中寻找爱,在绝无希望寻找到爱的地方寻找爱。我真想不到我竟会在最倒霉的时候跟幸运不期而遇。可是,很快对方的态度就变了,变得冷酷起来:你早该住院治疗了,既然病了,就要勇敢地去面对,假如你是个男子汉的话。
我仿佛被一盆冰水从头泼到脚,我不由得为我的自做多情而感到几分羞愧,我甚至在一瞬间还想到了西西,幸亏她和刚从外地回来的摇篮到银行去了,把才结的现金存起来。电话撂下以后,我还是有那么一点若有所失的感觉,她最后只说了一句:你女朋友要是不在的话,你可以打电话,我去给你去送饭。
我愣了一阵子,突然发现自己还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我又没问她的名字,只知道她是昆虫的表妹。
真空地带
摇篮回来了,摇篮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还给我带回来一个鹦鹉,一个会说西班牙语的鹦鹉。摇篮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切?格瓦拉。那是个造型优美的家伙,尖嘴像碧玉一样的透明。是不是挺招人待见?摇篮问我。真是个可爱的小精灵,我轻轻触摸着它绒绒的翅膀,赞叹道。叫它给你做个伴吧,摇篮说。不,我不行,我的神经太脆弱,万一没养好,有个三长两短,我感情上会受不了的,我说。不至于吧,摇篮显然觉得我夸张了。
其实一点也没夸张。
也许是从乡下的家里带回来的习惯,我在城市的家里也养猫养鸡,原来还计划养猪来着,叫我母亲骂了一顿才罢手。我每天到菜市场拣菜叶什么的,喂它们。晚上睡觉,猫和鸡都进被窝,特别是冬天,我左侧躺着的是猫,右侧趴着的是鸡,一天不小心翻身的时候,把鸡腿给压折了,从此那只鸡就总是一瘸一拐地走道,哭一抱不说,还做了好久的噩梦,梦见那只鸡上吊了,它说是它以为我能保护它,没想到恰恰是我使它终身残废……
摇篮对我没接受他的好意表示遗憾,我一再声明,我不是不接受他的好意,只是我的性格有缺陷。
那天,我特意叫西西给摇篮的劳务费多加了些,摇篮一个劲说:我代表我的父母和媳妇感谢,感谢你一辈子。
得了,哥们儿,你不是说你父亲需要医药费吗,你快去吧,也离家好几天了,我说,我不愿意听他说那些煽情的话,我受不了这个。
以后,你只要有用得着我的地方,一句话,叫我干嘛就干嘛,绝没二话,这是他拍着胸脯说的。
我跟他握握手,我信他。
那一段时间还发生了什么我都记不得了,我只记得西西有许多事要忙,常常丢下我一个人在病房里,病房里静得仿佛能听见蟑螂们的脚步声。更多的时候是连蟑螂的脚步声也听不到,就像是真空地带。幸好,在迢迢值班的时候,她会来我这里聊上两句,讲一些八卦新闻什么的,她告诉我,11号床的病人是个年轻女孩,她总怀疑自己得了乳腺癌,碰见谁都撩起衣裳让人家看她的乳房是不是一边大一边小;3号病房的病人其实什么病也没有,就是在单位例行查体的时候,肺部发现有阴影,叫他到医院复查一下,他就以为害了不治之症,结果跳了楼,没死,但脑振荡了,现在连阿拉伯数字都念不全了……
你写的文章真好,我总把你发表的那些剪下来贴在一个笔记本上……那天,迢迢突然说。
我确实觉得突然,因为我不写文章很多年了,从做了书商,就再不动笔了,她这么一说,倒让我有了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你知道吗?就是因为你的一篇谈南丁格尔的文章,让我选择当了护士,迢迢说。
夏天的花
在伯爵到来之前,我已经十几天没出去见见太阳了。出去看看,花都开了,伯爵说。懒得动,我说。你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做什么,煽阴风,点鬼火?伯爵讽刺了我一句。只有伯爵敢讽刺我。躲在阴暗角落里瞎琢磨呗,我说。作为自我戏剧化的行为,瞎琢磨是最好的,有益无害。
走吧,出去转转,伯爵硬是把我拖起来。我赶紧戴上了墨镜。伯爵又该刮胡子了,雪白的连鬓胡子糊了一脸,显得特别的沧桑,其实他只比我大两岁,却白发苍苍,他跟他媳妇一块遛马路,人家都以为是爷俩呢。伯爵这个名字就是他媳妇给起的,说他走道不但背个手,还慢吞吞的,简直就像苏联电影里面的老伯爵,因此得名。
医院的花园里的花果然都开了,开得肆无忌惮。往纵深走,那边还有个湖,只是被树丛和灌木掩映着不易发觉就是了。也许是躺了太久的缘故吧,走不多远,我的腿就酸痛起来,像是走了两万五千里一样。我们回去吧,哥们儿,我央求说。再遛遛,不然你腿部的肌肉非萎缩了不可,哎,你看那——伯爵指着茂密的草丛中的一对正亲热着的年轻人叫我看。那对青年人太专注了,当然,他们自己并没意识到他们相互有多么专注,专注得根本忘了这个世界除了他们还有别的什么人。我们最好识趣地走开,别干扰人家,我说。嘿嘿,他们做的是他们这个年龄该做的事,其实,我们也这么做过,伯爵说,似乎很感慨的样子。我比他更感慨:他们也就十七八岁吧,就已经开始亲身体会情爱了,而我在他们这么大,还什么都不懂呢!
我最初的性启蒙是在游泳池的更衣室里。那时侯,大概有十四岁或更大一点。那天,当我和我的一个同班同学推开更衣室的门,瞧见一个比我们高两个年级的小子正在做着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是匪夷所思的动作,我们吓坏了,吓坏了的我们办了一件现在回想起来显然是愚蠢得不能再愚蠢的事情,竟跑到办公室告诉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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