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发生与庞春苗的事,我也许还能往上蹿蹿,到异地去当个县长,或者
书记,最不济也退到人大、政协,挂个副职,吃喝玩乐,步人晚年,不至于像现
在这样,声名狼藉,创伤累累,躲在这小院里,苟且偷生。但是我不后悔。
“知道你不后悔,”大头儿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呢,你也算条汉子。”他
嘻嘻地笑起来,我家那条狗的表情从他脸上洇出来,就像底片在显影液里显出影
像一样。
当莫言那小子带着她第一次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时,我才猛然地意识到,岁
月流逝得有多么快捷。我一直觉得跟庞家的人很熟很熟,似乎经常见面,但努力
回忆,她留在我脑海里的印象,竟然还是那个在第五棉花加工厂大门口倒立行走
的女孩。
“你,竟然这么大了……”我像个长辈一样,上下打量着她,感慨万端地说,
“那时候,你这样,这样,就把腿举起来了……”
她白白的脸上浮起红晕,鼻尖上一片汗珠。那天是1990年7月1日,星期日。
气温很高,我的办公室在三层,敞开的窗户,正对着一棵法国梧桐枝叶繁茂的树
冠,树上蝉鸣如雨。她穿着一件红色的裙子,领口鸡心状,蕾丝花边。小脖子细
细的,锁骨处凹陷进去,脖子上拴着一根红绳,绳端碧绿的小小的一块也许是玉。
她大大两只眼,小嘴,口唇丰满。不施粉黛,两颗门牙似乎有些挤,很白。脑后
竟然拖着一条古典的大辫子,这让我心中产生异样的感觉。莫言那小子曾经写过
一篇题名《辫子》的小说,写一个县委宣传部的副部长与一个在新华书店卖连环
画的姑娘搞婚外恋的故事。故事的结局很怪诞,与我们大不相同,但显然他是以
我们的恋情为故事原型。跟写小说的人交朋友,弄不好就成了素材。他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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