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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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片知道,要这样的素材,于我来说是唾手可得的事儿。所以他毫不避讳地开门见山道:“我们做一对利益共度的朋友吧。你给我提供你们圈子里的新闻素材,我给你免费适时适当的做宣传。”他眯缝着小眼睛,信心十足的看着我说:“你是个聪明人。我想,一个聪明的人是不会拒绝一个记者的要求的。这是一个信息的世界。”

        我没有拒绝。我干吗要拒绝呢?我是个曾经品尝到宣传的好处的人。

        我的影迷在他的宣传下越来越多,由一小撮增加到可以开个“影迷面对面”的聚会了,受到的好评也越来越多了。我想,如果我再放宽与叶小片的合作范围,我保准我能叫叶小片在半年之内不用担心他的薪水没着落了。

        什么叫名人?用叶小片的话说,名人就是你在报刊杂志上露的脸比别人多、认识你的人也多。

        我的名气逐渐大起来,大到与我在演艺上成反比。我的名气逐渐大起来,大到与我在演艺上成反比。只不过相对于一个刚入行的新人来说。若要严格地说起来,那算不上是名气。

        自然,叶小片也因为从我身上捞取了不少稿源,而且以素材多,新、快成了市内、省内娱乐杂志界的皇牌记者了。各大娱乐杂志社争夺的“香饽饽”。

        我后来和叶小片干了一架。那家伙不是我的对手。当然,我也没有往死里揍他。严格的说,我只是推了他一把,那一推并没有使多大的劲儿,但叶小片跌倒在地上了。那家伙明明气得牙齿格格响,可脸上还堆满了笑容。一看就是假笑的,一看就是用来装饰真实的涂料。我懒得理他。掉头就走。

        我为什么要打叶小片?我是冲着娱乐报上头版刊登的那张占了四分之一的照片。照片上不只是我,还有柳迎风。我们两个人的合影。还有那叫人讨厌的文字。文字大体是这样写的:

        “演艺界当红小生洛科不但事业蒸蒸日上,就连爱情也甜蜜和美。他与女友柳迎风小姐早在北京某电影学院就已相爱。女友柳迎风小姐是该院校的形体课教师,比洛科大八岁,可以说,他们的爱情既属于师生恋,又是姐弟恋。但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支撑着他们冲破传统观念……”

        操!把我的私生活就这样扯开并赤裸裸的公开在千百万人的眼前。

        我和叶小片翻脸了。我和叶小片之间的友情,乡情,完了。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宣布和他完了,并不意味着他叶小片就答应要和我完。

        在我被我所在的电影公司,也就是那个狗日的导演给踢出屏幕了。这可是个不错的题材,记者能放过我?叶小片会放过这个机会?

        他们象只闻了腥的猫儿,四处可他们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寻找我的踪迹。是的,那些讨厌的记者就是十足的狗仔,他们的嗅觉比狗还灵敏。

        我迟早有一天要被狗仔队的杂种们给找到的。

        我一直留在那座沿海城市里。我喜欢这座城市,因为有海。我要好好和大海亲近亲近。尽管我在这城市受到文春雨那家伙的伤害,但我还是喜欢。我要去寻找和体味在人的社会里逐渐丧失了的“宽广的胸襟”,我要彻底的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还有,我的骨子里还是个带着一丝浪漫的人。这是受诗句和许多的文学作品及艺术作品中培养出来的。海,是我做得最为长久的美梦和酝酿最长的诗篇。从儿时到少年,一直到现在,我还对它有着难以解怀的情结。

        我在临近海边租了一间木屋。蓝蓝的大海,晴朗的天空,拂面的带着咸咸味道的海风,海鸟,海贝,海滩以及我在海滩上留下的一串串脚印……这是我学生时代的梦想。直至上到大学还在延续着的梦想,带有童话般的罗曼帝克式的烂漫色彩。但我不想让任何时期的梦成为我一生中的遗憾。我此生不想拥有太多的遗憾。有梦是件幸福的事儿。

        现在,只有这间木屋使我可心的了。木屋非常简陋,由无数根杉木垒起来的,就架在一个小水塘边儿上,有海风穿过林子的时候,小木屋就会吱吱扭扭的叫唤着。四处野草萋萋,鸟儿啾啾,日出日落都很干净,很写意,很幽静,很近于原始生活。近乎一种回归。生命的回归。木屋里没有电,没有电器,唯一的电器是一台小型收音机。收音机不知是谁留下来的,老得快掉牙儿了。可我不在乎,它算是我唯一的精神粮食,每天听听歌,听听新闻,算是同自已的心灵说说话儿,同世事保持联系。

        我想,住在这里是再安全不过的了。

        海,因为风与浪的交合而热闹,因为鸟与声的鸣叫而喧闹,却是单调的热闹与喧闹。时间久了,我还是感到有些憋闷。我到底还是无法除却与生俱来的城市人的喜欢热闹的“劣根性”。这也实在怪不得我了,毕竟,我是在城里出生和长大的,我由我妈的肚子里就听惯了车声、人声和音响声;我看惯了城市的夜景……我无限的怀念城市里的一切,包括城市的“伤口”——垃圾堆、烟囱与烟、角落里的“性病广告词儿”、涂脂抹粉的半老徐娘摇臀目空一切的走在大街上的模样儿……反正,我从前向往过的独自住在海边、独自有自已的一间木制的小屋、独自拥抱大自然的想法只能存在于梦中才会站得住脚跟。这颇有些应了我常说的“想的总是最美的”那一句话。

        我在小木屋里迎风迎风静静呆了两周以后,我就忍不住去离木屋有点距离的闹市区去走走,唱唱歌,跳跳舞,在人群中钻来钻去,逛逛音像店,喝喝热咖啡和酒之类的。顺便打个电话给柳迎风。我的手机没电了。我在公用电话亭里给柳迎风打第一个电话的时候,我打她的手机,她的手机里说“对不起,您所拔打的电话正在通话当中,请稍候。”我放下电话,又去逛了一下书店,买了两本书,一本是池莉多年前写的一本小说,另一本是章言的《爱情这玩意儿》。我是池莉的忠实读者,她的每一本书我几乎都看过。但章言这个作家,我并不怎么熟悉。为什么会买这本书,原因我也弄不清楚。书页上有一张作者的照片,样子算不上绝色美人,但那双眼睛挺有内涵的,有神,充满智慧,看着它就像它能说话似的。我便随手翻了几页,无意中就停下来了。一行字让我停下来的:爱情既是毒素也是解药……

        这句话说得的确有意思,矛盾,一个病句。我想,爱情就是爱情,爱情怎么会是毒药呢?若是药的话,最多也只能是一贴解药和补药,而非毒药。虽然我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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