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了,我今天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中午随便找了个面馆吃了碗面,一路无精打采往家走。路过b大,习惯性地从偏门进去溜了个弯,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音乐厅宿舍楼统统膜拜一遍。在我眼里,这里的每一座建筑都古朴典雅光芒四射,天堂一般的存在!
想象着明子哥在这里读书生活的样子,心情好了不少。
回到家,混混沌沌睡了个长长的光怪陆离的午觉,又对着家徒四壁的地下室发了两个小时的呆,我终于受不了孤单寂寞冷的无趣时光,顶着夜色跑去了老大的老窝,位于风林街红灯区旁一处低矮的民房,下了班弟兄们常常在这里聚会,多少能跟着打个屁混口酒。
果然,老大和手下的七八个弟兄不负所望地都在,正围着一大盆狗肉胡吃海喝,也不知道是哪位兄弟顺手牵来的。
我笑嘻嘻探头进去,竹竿大哥先瞧见我,挪开位子招呼我去坐。
老大板着脸伸出粗大的手指先给了我脑门一个爆栗:“你这死丫头不是躲懒去了?闻着肉香就知道来了!”
“探班!我是来给各位弟兄探班的!”我捂着脑袋窜到竹竿身后,还不忘伸手抓了一块狗肉尝尝鲜。
老大在竹竿的左拦右挡下,象征性地追打我两下就停了手:“多吃点!一整天跑哪里野去了,也不知道吃顿正经饭没有。哎哎,你们几个小子别光顾自己吃,给阿欢挑点好肉!”
年龄最小的小胖抢着撕了几条狗腿肉递给我:“欢姐,老大从煮这条狗就一直念叨着你呢!”
“谢谢老大!”我甩开嘴巴左右开弓吃得极欢,得了空还顺便凑过去端详老大威风凛凛的络腮胡子拍拍马屁,“老大你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冠绝风林街!”
说起风林街,算是我们华龙帮的地盘,说白了就是一处三教九流混杂的低级红灯区。
老大的大名叫李辉,为人极为义气,在风林街提起辉哥,多半都会给几分面子。老大向来自诩风流,换马子跟走马灯似的,和风林街的美人亲密接触是他最大的嗜好。
这会儿他哈地一笑,随手撬开一瓶啤酒扔给我,朝大伙儿摇头:“一斤鸭子半斤嘴,咱们阿欢就剩下嘴皮子了。”
我嘿嘿傻笑,左手啤酒右手/狗肉,连嘴里都塞满了美味,仍是不怕死地调侃:“老大,昨晚上的妞儿够不够味?”
老大脸上竟然出现些可疑的红,不知道是让酒熏的还是被我问的,他一拍桌子怒道:“你们瞧瞧,这死丫头也不害臊!”
屋里的人都大笑起来,有一个弟兄说:“不如等阿欢长大了,给老大做老婆,肯定够味!”
“滚!”
手里狗骨头飞过去,我跟着他们一起笑,没心没肺。日子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嬉闹一阵,我忽然想起昨晚钱包被偷遇着成七爷和陈昊的事,就给他们当笑话说了。
竹竿等人都啧啧感叹我命大,居然敢当面驳了成七爷的面子。
老大瞪着眼骂我:“多好的发达机会,都他妈让你这死丫头白白错过了!那是兴义堂啊!市最大的堂口!下回再见了成七爷去给人好好认个错!还有那个陈昊,兴义堂的二当家,是成七爷身边的大人物!能跟着他们总比现在这样没日没夜风里雨里的辛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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