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距离我告白的那个初夏傍晚,悠悠十年。
我爱上了象牙塔里相对纯净自由的氛围,就边读硕边留校做了新生的辅导员。而维东,毕业后自立门户,他的房地产公司几年间风生水起,已打算拉几位行家组建集团公司。
意外,却在你侬我侬的幸福生活里,硬生生地挤开一条缝隙,不期而至。
“那个女的叫傅聪颖,大的学生,家在东北一个山旮旯的地方,特穷。她原先在夜总会做陪聊,我见过两面,最近她父亲晚期肝癌,急需钱做手术,才第一次出场子。维东看她可怜,所以……”哥哥为难地说,“不过是逢场作戏,他分得清轻重。”
当晚,我在大校门口,看到那辆熟悉的亮银色宝马,载了一个女孩子驶近。
车停,维东和她却没下车,在车内待了二十六分半钟。当我通宵达旦写时,这不过是弹指瞬间,而那一刻,我却仿佛等了漫长的整个世纪。
树影遮蔽了月光,黑暗我肯定我唯一的爱已经背叛。
“小薇,你放心,我不会和她纠缠太长时间。”维东对我解释,又习惯性地撩拨着我微卷的长发说,“你不是很欣赏南京的先锋书店吗?不如我出钱,你找几个朋友也办一个?我的准老婆既聪明又漂亮,一定能搞得有声有色……”
我望着他,五内俱伤。
从潇洒的少年到帅气的男人,我陪他成长了十年,对他来说,难道真的太久了?
他说过——白色,太单调。
我早该明白的。
正文第二章刀如流云,人如画(1)
我未必不想用这件正装衬衫束缚素来不羁的维东,而此刻,我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人,比维东更适合它。
时至今日,我还是宁愿说当初在网上遇到流云,是缘分,而不是劫数。当初,如果我没有偶尔心血来潮,把随手涂抹的小说发到网上,如果他没有跟着点开那篇,没有一时冲动,借着网络来靠近我,或许一切都会不同。
可,历史已无法改变。
在我以“白衣卿卿”的笔名在某学网站连发了两个长篇小说,颇有些人气后,有一天,流云加入了我常去的那个写手群。
那时他叫“小李飞刀”,在群里不常出现,却很有知名度,靠着率直狂放的言辞和时而灵光突现的学素养,俨然已是一代评论高手。
我和他聊的次数其实不多,但对他的印象却很好,因为他不会干涉我的写作部署,却往往能一早洞悉我潜藏在字下的意图。
某个夜晚在群里碰见,聊得投机,我说你应该改个名字。
“改什么?”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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