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又在咖啡馆小坐片刻,这才捧了上午上课的书同笔记本,慢慢散步回家。
杂货店门口,孟海正在帮一个同样在代尔夫特生活的华侨将买好的水果和他们家自制的咸肉鱼干装进脚踏车前面的车篮里。
明月叫了声“阿爸”,孟海抬头向女儿微笑,“下课了?快进去吃饭罢。”
她走进杂货店去。
杂货店里,一个身材颀长的灰衣男子正背对着明月,浏览一角木架子上摆放的代尔夫特特产青花瓷。
听见明月进门的脚步声,他慢慢转过身来,一双深邃明亮如同星辰的眼迎上明月的眼,随即向她微笑:
“嗨,孟明月。”
再次见到明月的时候,天涯三十岁。
从二十岁到三十岁,十年时间,一个人可以经历太多的人同事。
天涯也不例外。
这十年间他完成自己的学业,见过爱情的模样,听过幸福的歌唱,也经受过别离的惆怅。
这些经历足以让他从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浑身充满成熟魅力的男子。
他摘下双手的黑色小羊皮手套,合在一处,揣在大衣口袋里,“又见面了。”
明月的记忆里浮上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拉着她在阳光里奔跑的,戴棒球帽的青年。那套神秘的“”寄给她的泰戈尔诗集,和奥克塔维奥诗集一起,陪她征战世界各地,至今还摆放在她卧室的书架上。
“呵,原来你也在这里。”明月有小小的,他乡遇故人的欣喜。
“是啊,我也在这里。”天涯走近明月。
“想买瓷器?”明月笑眯眯问。
“有什么好介绍?我打算买一套回去,给祖父祝寿。”天涯垂头望着明月,她一米七的身高,看在他眼里,仍然觉得娇小。
“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偏爱?”明月细心地问。
天涯想一想,“他近年来热衷在自家的花园里莳花弄草,每天早晨都会从他自己打理的花园里剪一支鲜花送给我的祖母。应该是对花花草草比较偏爱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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