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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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敢岂敢?”

        到此,气氛才算有所缓和。

        顾盈贝吃了几口,烟瘾又犯,禁不住拿出根烟递到嘴边碰了碰,“你们两个也别腹诽我闪婚闪离。异性相吸那都是笑话,人最爱的是自己,爱上别人一定是因为那个人身上有和自己相同或相似的东西。再加上人都是懒胚,哪有心情花个几年时间去认识一个人?所以闪婚闪的,肯定是同类。总之看对眼了,就结婚呗。要是人都循规蹈矩地活,还犯得着活到七老八十?趁年轻的时候刺激一把,这是我的信条。”

        话未完,挎包里的手机响了,一首《传奇》,顾盈贝比了个“嘘”的手势,扣着桌面,耐心地等之唱到“从未走远”才接起。

        “沈少……在海鲜城和大学室友在一块吃饭……还没……不必,吃完该很晚了……那再见。”挂断电话,本还十分镇定的顾盈贝迅速自包中取出唇膏与粉底开始补妆,耳钉因此叮咚作响,更见璀璨。

        明霏显然懒得搭理,简默见状问:“等会有约?”

        “嗯,在会所认识的。这人喜欢玩欲擒故纵,本小姐只好奉陪了。不过我敢肯定等会我下楼,会看到那辆超赞的r!”

        这个妆化了挺久,久到餐桌上已经无人动筷,才见顾盈贝微抿唇,大了一圈的眼睛微瞠,“吃完了?bp;简默和明霏很自觉地没有参与中国人唯一不懂谦让的活动——推来搡去抢付账。

        “那我先走了。”三人下了楼,一辆流线型极强的阿斯顿马丁果真等在海鲜城门口,夜色中,高跟鞋踩出优美节奏,远距离终成零距离,一对男女在霓虹灯影中热情拥吻,浑然忘我。

        明霏早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拖着简默大步流星往反向走,“托她的福,让我彻底明白‘渭流涨腻,弃脂水也’是个什么场景。”

        简默失笑,“我们已经走远了。”

        明霏止步,也不看她,视线往周边一扫,见到一家茶餐厅,二话不说拉人进去。简默知她今晚涨了一肚子的气,未免其在公共场合失态,索性由着她拖。

        “她的英文是叫?我看不如叫,那层粉厚得估计一个面部神经抽动就会掉下来……”

        小包厢内吐槽持续升级。

        与明霏做了多年闺蜜,对方的脾性简默一清二楚。明霏脾气火爆,但性格冷漠,对于不在乎的人,向来连情绪也欠奉,极少有人或事需要她施以不带脏字的刻薄功。

        所以,她知道好友的非难是为谁。

        趁服务员送来花草茶之隙,简默利落地倒了一杯递给明霏,“别气了。气坏了身体,楚分析师要心疼。”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介意啊

        明霏一时不备,被此话转移了焦点,“你不说,我倒忘了。请你回去转告你家钟先生,别再给那什么楚某出馊主意。”

        一个管理型有决策力,一个技术型有执行力,捆一起简直所向披靡——实属罕贱。

        简默不厚道地笑了,“其实我觉得,跪键盘的招不馊。”馊在跪键盘打出整屏幕的“我的错”,而非“嫁给我”。

        明霏见她眼角含笑,动了动唇,还是问出:“默默,你好不好?”

        这句“你好不好”截然不同于顾盈贝的“你还好吗”,简默一个不留神,餐叉下可怜的瓷盘登时被划出刺目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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