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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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教授的课我为了照顾他的心情只能偷着睡,睡梦中频频点头孟教授也只当我赞同他的想法。但是其他没有利用价值的课我是一律充分利用的,睡他个昏天黑地。

        尤其是公共课法律基础。

        讲公共课是一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所以喜欢去接的人寥寥无几。金副教授在众多法学教授中脱颖而出成为公共课老师,足以见得他是个好欺负的男人。好欺负的人我一向不屑于欺负,所以我从来不在他的课上闹事,依旧昏睡。其实作为老师不为人师表不要紧,只要他不打扰我的正常休息,但是除了贯彻点名制度导致我不能在床上享受睡眠以外,还常常被同学的争论惊醒。

        即使我想忽略这些继续睡觉,但是学术性的东西只要进了我的耳朵就会萦绕不去。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我忍受不了这样低级的辩论,站起来显示我的辩才。而结局的结局不知为何总会演变成我们两个人长达数小时的争论。所以他就是我睡眠的最大杀手。而睡眠于我重要的程度,稍后再谈。

        我还没有长胡子,下巴光溜,体现我现在仍然青春年少的事实。导师们常说,你们最大的资本就是年轻,所以我决定充分发挥年轻的优势,补上我迟迟未至的叛逆期。

        演讲就在通知我的第三天,由此可见是我们系里没人报名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推到我这里的,保质期将至。我连稿子也没准备,直接手里提了个水壶到了会场,主持人正好叫到了我的名字。

        我在众多学妹学姐的顶礼膜拜之下,昂首阔步走上讲台,“哐”的一声把水壶放在讲台上,惊动四座。

        “其实我本来不想上来讲,是同学们一致推我上来的。”我冷漠开口,底下传来辅导员的倒抽气声。

        “今天是将讲学雷锋,其实我认为我就是一个现代的活雷锋。”我指指水壶,“每天我都帮同学打水,从来没有怨言。”底下传来轰动。

        我得意的看看金副教授苍白的脸,给我找麻烦,真真是不想活了。

        “好了。”演讲辞不到5句,戛然而止。我开始总结陈词,“现在我要去打水了。”拎起水壶,拍拍屁股,我何谋,走人!

        我得意的走了,正如我得意的来。

        我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当然,水壶是不能忘记的。

        尽管这次的演讲出奇的成功,我依然没有因此而声名大噪。因为在这之前我就已经是声名狼藉了。方圆三百里没有没被我何谋欺负过的。尽管上了初中以后我已经努力改造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但也为时已晚。像死党这种青梅竹马长大的伙伴都了解我的魔王本性,掩盖在我华丽友好的皮相之下是滔天阴谋。

        上了大学,太多的外地纯朴孩子,绝对不乏对我一见钟情或是日久生情的,即使在我的诸多青梅竹马劝阻(拆台)之下依旧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很好,前仆后继的成为了我的玩物。

        但是我腻了,今儿个男人明儿个女人的送上门来。都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就没有点新鲜的?无聊无聊无聊无聊无聊到我就差用脚指头挖耳孔了。就在那时,一个不羁的,自大的男人闯入了我的视线。

        身高与我相等(前文提到我体格问题,其实我身高蛮可以的,就是瘦了点。死党上下打量说,你是“受”啊,我扁!)大约180,小眼睛,邪邪的笑容,金副教授的得意弟子——高于。

        那次是法政学院和外校的辩论赛,作为东道主,法政学院不得不在明显优势(得承认我们金副教授的徒弟们是有两把刷子)的情况下将奖状拱手让人,还必须倍感欣慰的说真是人才辈出天外有天江山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但是到了赛后双方的队长讲话,天不怕地不怕的高于戴着个凉帽(对方的队长是一身黑西装白胸帕,整个一丧夫),卡着腰极为不屑的说:“听闻对方大的辩论队已经准备很多年了,啊,应该没有很多年吧。真是辛苦辛苦啊。而我们新的辩论队是今年刚刚成立的。”超级没营养没教养的话加上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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