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我与一位法官去吴原家登记夫妻财产。我和吴原的家产已经全部被公婆占有并使用,眼看家产一样一样落到法院的登记簿上,公婆的气愤无法形容,当着法官的面,婆婆对我破口大骂:“你得死到我们前头!”公公一会儿用手指刮脸,一会儿两只手鼓倒掌,做出各种奇怪表情,且用他独特的拖长声调阴阳怪气说道:“哎——黄泉路上无老少……”
登完记,我们刚刚返回法院,公公忽然一个电话打过来,一口咬定我拿了他家的电话簿,为证明自己清白,我只得将口袋中所有东西全部掏出,差一点儿搜身。
——公公为了污辱我真是煞费苦心呀!想看书来
3第三次诉讼
3第三次诉讼
吴原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孩子由被告抚养;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关于离婚理由:起诉书上说的含糊其词,只是强调婚姻基础不牢,婚后感情不和,对于自己的错误,则只字不提。
在吴原起诉离婚之前,公公以万的价格将我与吴原的共同住房偷偷卖掉了。
2007年5月22日上午,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原告方除了吴原外,由一位中年男律师和婆婆全权代理,公公一直在门外守候,他家连亲戚带证人一共来了九个,浩浩荡荡挤满了法院走廊。
焦点一:孩子问题
吴原律师强调孩子小,吴原一大男人,工作地点比较远,坐班车,他上班一去去一天;女方为教师,教育孩子更有利。
我说自己无论从身体上,还是经济上都无力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与我目前的条件相比,吴原则占有明显优势,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的原则,建议孩子判给吴原。
焦点二:财产问题
(一)收入情况
吴原结结巴巴:“我一个月收入一,一千三百多。”
吴原律师一把掏出我的工资条复印件,上面加盖单位印章,高高举起,很得意地交给法官。
这一举动令我吃惊不小。
法官问我:“吴原的工资条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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