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从前在哪里见过这个男人,特别熟悉,但却又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
正恍惚着,忠犬刘义开车回来了,见艾宠呆望着一个男人,禁不住喊了一声,“哎!沈默!”
是的,没错,这个颇为高贵冷艳的男人,正是四公子之中最为传奇的一个。
逸公子,沈默。
作者有话要说:
、第20章
为什么说沈默这个人很传奇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如果说一个男孩子,八岁时弹钢琴就得了国际大奖。
十二岁毅然放弃音乐参了军,十八岁进入某某特种部队,立下战功无数,却又在二十五岁悄然退伍,在zzz部军事法庭当起了干事。
这算不算得上传奇?
沈默的父亲沈俊彦,也是bp;可是如果四公子站在一起,肯定都以为沈默最年轻,他的五官是四人当中长得最好看的。
小时候刘信总拿沈默的长相取笑他,说他男不男女不女,后来沈默进了特种部队,刘信无形中被打肿了脸。
沈默这个人,脾气不太好,最烦别人说他长得如何如何,不熟悉他的人,认为他很难相处,太过于高冷了些。
从特种部队出来之后,就变得比以前更高更冷了,在同事里没什么朋友,要好的战友倒是有几个,但人家都还在部队,也没法经常联系。
沈默年纪不小了,他爸爸也挺着急,一直给他张罗着介绍对象的事儿。
可是沈默一个都没去见,说是暂时没心情想这方面的事儿,把沈俊彦急得都想哭了。心说我这儿子别再是个吧?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老沈家可就要绝后了,坚决不能让沈默走上那条不归路。
那好,咱们还是书归正传,接着说艾宠这边的情况。
刘义喊了那声之后,沈默听见了,转身望着车里的刘义,道,“你怎么在这?”
刘义下了车,几步走到沈默跟前,“带我妹子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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