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宠望着几步之外的两人,心跳不受控制的快了起来,沈默又瞥了她一眼,“你什么时候有妹子了?”
刘义想起他刚才干的事儿,耳朵根又红了,“哦,她叫艾宠,是艾叔的闺女,前几天在里边碰着艾叔,就认了个妹子,给你介绍下吧。”
沈默摆摆手,“不用了,我跟艾叔也不太熟,我不爱和小女孩打交道,你还不知道吗?我先走了,有个老战友的饭局。”
“好,开车就别喝酒了。”
“嗯,不喝,早就戒了。”
艾宠见刘义自己走回来,心里一阵失落,“谁啊?”
“他叫沈默,算是发小儿吧。”
艾宠抬手摸刘义耳朵,“大哥,这又红了。”
刘义羞涩一笑,拉着艾宠上车,去乐器行买了把吉他,这见面礼就算是齐活了。
艾宠这天晚上梦见了沈默,醒来以后觉得自己真贱,人家都不肯跟你说句话,你居然还惦记人家。
琢磨了一会儿,又觉得越是这样的男人就越应该拿下,叫他高冷,叫他装13,身寸的时候还不是一个操行的。
艾宠决定把沈默这个人彻底拋诛脑后,这种人根本不值得她惦记,早晚有一天他会屁颠屁颠来跪舔她的。
事实证明艾宠是对的,两人没过几天就又见面了,这次是沈默被请到国防大作报告。
沈默的事迹在学校里广为流传,很多学生都把他当做男神来崇拜,这天听说他要来,整个学校都沸腾了。
艾宠本来不知道来作报告的就是沈默,直到一袭军装的沈默走上主席台,台下掌声雷鸣,艾宠才知道沈默原来当过特种兵。
某某特种兵大队,一直是个神话,沈默这次来,讲的就是一些他在执行任务时发生的事儿,和一些他的感触。
当然因为保密条例,很多残酷的事儿他都没法说,可即使如此,还是把这帮学生兵给听傻了。
可是艾宠走神了,提起特种兵,她就想起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儿,那年她上小学四年级,十岁。
一个跟学校有经济纠纷的男人,身上绑着炸药,挟持了他们班十几个女生,艾宠就在其中。
后来来了几个特种兵,制服了那个男人,把她们都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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