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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猩恕伟四辏?869),安德海奉慈禧后命赴广东,被山东巡抚丁宝桢奏发,奉旨就地正法。

        据薛福成《庸庵笔记》云:

        其秋,安德海果出都,公(丁宝桢)即奏闻。奉上谕:丁宝桢奏太监安德海矫旨出都,舟过德州,僭无度,招摇煽惑,声势赫然,着直隶、山东、江苏总督巡抚迅遴干员,严密擒捕,捕得即就地正法,毋许轻纵。而丁公初具疏时,闻德海已南下,亟檄知东昌府程绳武追之。绳武驰骑烈日中,踵其后三日,不敢动。复檄总兵王正起发兵追之,及泰安,围而守之,送至济南。当是时,朝旨尚未到,而安德海大言我奉皇太后命织龙衣赴广东,汝等自速戾耳,官吏聋焉。丁公念朝旨未可知,欲先杀之,虽获重谴无憾,然当时泰安知县何毓福长跪力谏,请少待之。会朝旨未至,乃以八月丙午夜弃安德海于市中,支党死者二十余人……方丁公奏上朝廷也,皇太后问恭亲王及军机大臣法当如何?皆叩头言祖制太监不得出都门,擅出者死无赦,请令就地诛之。醇亲王亦以为是。命既下,天下交口称颂。

        薛福成是当时名臣,自然不敢直书朝廷隐事,于词句中已可见到微意。否则,一区区太监之被诛,何以当时中兴功臣如曾国藩、李鸿章均为之喝彩呢?(按《庸庵笔记》:“伯相合肥李公阅邸钞,矍然起,传示幕客,呼丁公字曰:‘稚璜成名矣。’曾文正语福成曰:‘吾目疾已数月,闻是事,积翳为之一开。稚璜豪杰士也。’”)

        安德海伏法之后,裸尸暴市于济南府三日,以释天下的猜疑。然而所暴者并非安的真身,而为安的随行小太监!相传因暴尸一举,慈禧后深德丁宝桢不已。

        杀安太监的固然是丁宝桢或同治帝及孝贞后(即东太后),然实际上执行此刑罚的,却是顺治所立内十三衙门铁牌。《清宫词》有诗咏其事云:

        明清笔记详述阉割(3)

        铁牌深铸未曾刊,矫诏俄闻遣内官。

        祖训辉煌齐典宝,圣明中外仰慈安。

        注云:“国初鉴于前明祸,世祖时特铸铁牌谕十三衙门,立于神武门内,于以防微杜渐者,垂训綦严。同治己巳,有蓝翎太监安德海者,伪称奉命至苏州采办珍珠,自天津乘船南下,行至山东,骄纵不法,道路震骇。巡抚丁宝桢派员拿获至省,具奏请旨。孝贞皇后平日用人行政,悉委之孝钦皇后,不轻发言,独于此案,力持大体,谓宜遵守祖训,就地正法,不可轻纵,一时中外交相称颂。德海既伏诛,宝桢令陈尸三日,其随从太监苏拉镖手,均斩绞发黑龙江如律。”

        一八七○年,有个英国官员史汀德在北京实地采访,把阉割方法记得很详尽。文中说:

        手术的地方是一间破旧的小屋,叫厂子,位于紫禁城的西华门外。里面有数名刀子匠,他们没有固定薪水,却是政府认可的专家。他们的职业就是制造宦官,手术费每人六两银,负责到完全治好。可是来求自宫的人都是穷人,大多数无法付现金,因此只要有保证人,手术费可以事后补交。但无论任何情形,没有保证人,刀子匠决不肯动手。

        每位刀子匠都有数名徒弟,而且这些徒弟都是自己的族人,这行职业是世代相传的。

        接受手术的人先半卧于炕(温床),一名徒弟拿腰,二名徒弟捉脚,刀子匠就站在自宫人的面前,口念“后悔不后悔?”重复数次,如见对方有犹豫的神色,手术就不进行了。如果意志甚坚,刀一闪,宦官就形成了。

        手术的方法:先以白布或绷带紧扎被手术人的下腹部和双股的上部,以高温的辣椒水小心洗涤即将手术的部位,再以微弯如镰刀状的小刀,连同阴囊及###一起切断,再以白蜡针插进尿道栓紧,伤口以浸过冷水的纸覆盖,小心翼翼地包扎好。以上的程序都完成后,再由二名刀子匠搀扶被手术的人在房里踱行二三小时后,才允许躺卧。

        手术后三天内不准喝水,据说由于干渴和伤痛,其间必须忍受非常的痛苦。三天过后,拔掉白蜡针的栓,尿如喷水涌出。如此便大功告成。如情形非如此,便只有苦闷地等待死亡的来临,谁也无法伸出援手。可是这种残暴的方法几乎没有失败,依照调查多年的资料,只有一名三十岁的男子失败过。

        手术后约经百日,伤口痊愈。然后送到王府学习宦官的实务。一年后再移送宫城,开始新的职务。

        关于切断物的处理,史汀德也有奇奇怪怪的报道:

        这种不文之物,切断后叫做“宝”,经过刀子匠施以某种加工,再放入约一立方公尺(即一立方米——编注)的容器,安置于密闭的高棚,这叫“高升”。象征此物的原主出人头地,居于高位。而原主或亲戚要求归还时,再行取回,此时也一样必须小心翼翼地行“高升”之礼。

        保存“宝”,具有以下两种理由。一是宦官要晋升时,必须交验自己的“宝”,让上级宦官“验宝”,否则不能晋升。这种“验宝”的手续往往带给刀子匠极大的利益。本来“宝”的所有权当然属于手术者,但经过手术之后,往往不小心或不注意,马马虎虎忘了索还自己的“宝”。自然而然,被视同放弃权利的“宝”也就归刀子匠所有。等到时过境迁或晋升机会来临,再向刀子匠要时,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据说有时要付出多达五十两银赎回。其中也有人虽带在身边,却因不小心遗失或被偷,只有再向刀子匠买别人的,或向同伴借,当然必须付出一笔租金。“宝”的确具有其“宝”的价值。

        保存的第二理由是宦官死后入棺埋葬时要用的。当然并非非“宝”不可,也可用代用品。宦官们必然也希望以堂堂男子汉的姿态回去,因为中国人相信阎王讨厌残废的人,尤其看见男子而没有“宝”的人,来世会把他降生为雌骡。因此要瞒过阎王,以便逃避可怕的命运。

        在我收藏的资料中,又寻出一篇文字,不知出于何人手笔,但是他写的内容,有若干情况,为他人所未道者,节录如下。

        明清笔记详述阉割(4)

        太监是一种畸形的人,随专制王朝的覆没而绝迹,但是到今天,仍有许多人对他们怀着一份好奇的心理,甚至还想寻找一个太监来,与他谈一次,最好看一看阉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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