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不管草不草莽,哪怕他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注2】
帅高才是顶重要的事,不高不帅,连接吻做/爱都没有欲望。
余骞对自己的口味了然,知晓自己对新同桌一见钟情了。
倘若相识的时间线往前推,她定然会去撩拨一把。可是吧,高二了,最重要的怎可是这般庸俗□□呢
学习才是要紧事。
但人在身旁。
学习枯燥,总得要来点调味料。
一面学习,一面欣赏好看的同桌,真真一件快乐事。
余骞很喜欢晚上。
每每晚修结束前三分钟,皆假意慢吞吞地收拾课本,实则在留意方池的动静。
一旦他身影消失在后门,她就迅速塞最后一本书进书包,悄悄跟其身后。这时,视线总算可以肆无忌惮地投向他。
过路人不会注意到她灼灼的眸光。
如墨般的夜色模糊四下一切,男孩身影本是不甚分明,偏身姿线条在她眼中,格外清晰。
然没两分钟,情绪滑坡。
她眼神依恋地跟在他越行越小的背影,最后在转弯处,强行收回不舍的目光。
其实,余骞还害怕与方池相处。
担心自己的某个举止会败好感,甚至不敢与其对视。
可一起同桌,难免会有一些无意触碰。即便是很轻微的手肘相擦,都能惹起脸颊处的粉红。
害怕与期待两厢交织,矛盾的人讨厌这样不受控制的自己,却又享受这点多巴胺作祟的怦然心动。
开学一周,喜欢渐炽,纷扰她的思绪和理智。
她才不要做普普通通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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