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碎尸案的新线索 (1 / 11)

+A -A

        辰东,无弹窗,更新快,免费阅读!

        第五章

        碎尸案的新线索

        3月29日,碎尸案案发后第一天,下午三点。

        副局长宫建民、刑警支队政委洪金明、刑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陈阳、副支队长老谭、重案大队长滕鹏飞、重案一组组长侯大利等人来到刑警支队会议室,参加针对碎尸案的第一次案情分析。

        会议由常务副支队长陈阳主持。

        在江州,此类案情分析会有固定套路。

        首先,最先到达现场的东城派出所民警汇报发现尸袋的过程。

        民警汇报后,派出所副所长钱刚补充道:“许海是我们派出所辖区的名人,臭名远扬。在遇害前,也就是从12岁到14岁其间,他猥亵、强奸了多名女生,比较严重的就有三起。我们曾经想把许海送到全省唯一的湖州工读学校。许海的爸爸许大光不同意,许崇德更是坚决不同意。许大光是原向阳大队的人,是当地一霸,许家又是大姓,吆喝一声,就能聚起上百人。家长拒绝送子女到工读学校,按照新规定,派出所不能强制,也就不了了之。许海走到今天这一步,和其家庭有很大关系。”

        陈阳道:“你刚才提到比较严重的有三起,是哪三起,具体一些?”

        钱刚熟悉案情,没有翻阅笔记本,细细道来:“许海劣迹斑斑,十二三岁时在商场拍女人屁股之类的事情就不提了,引起轩然大波的三起,第一起受害人是卓佳,家住财税家属院,她和许海是小学六年级同学。受害人被拖进拐角工具间,裤子被拉掉。据受害人母亲透露,受害人的处女膜遭到损伤;第二起受害人是杨杜丹丹,许海在春节前,潜入实验一小,将杨杜丹丹拖进小树林,强奸未遂;第三起,许海在阶梯教室强奸了一名高三女生。许海被杀时都还没有满十四岁。”

        在座侦查员们多数都知道这些事情,听到钱刚复述,仍然暗骂许海“杂种”“活该”之类,对其遭遇没有任何同情。

        其次,勘查室小林汇报勘查抛尸现场大象坡的情况。

        小林以前是老谭的助手,如今老谭升职成为副支队长,现场勘查工作这一块由小林负责。小林在汇报前还是下意识看了一眼老谭,然后学着侯大利不紧不慢的神态,道:“尸块装在塑料袋里,共收集到十九袋。另外还有挂在榕树上的人头。”

        他拿着投影仪遥控器,调出一幅示意图:南北方向主步行道旁边标示着十九个尸袋的位置。

        小林解释道:“从抛尸的地点来看,凶手沿着南北方向主步行道的南口上山,行走之时,朝步行道两边的草丛抛尸袋,总共抛了十九袋。十九个重量不等的尸袋大体分成五个相对集中的区域,这就意味着凶手每次提五袋或者四袋,总共抛了五次。侯组长在当时就做出这个判断,和最后找出的尸袋位置完全相符。南北主步行道来往行人比较多,现场已经被破坏,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足迹。”

        讲完尸袋分布情况,他又调出悬挂头颅的现场相片。

        小林介绍道:“头颅被挂在一条小道深处的榕树上,和抛尸袋不同的是小道深处比较偏僻,榕树下有石桌石凳,可供行人休息。绳子是普通塑料绳,一边套住头颅,另一边绑上石块。凶手拿起石块,扔到树枝上,用这种方式把头颅挂在树上。”

        侯大利在小本本上写下一个疑问:“凶手能找到这个地方来悬挂头颅,是无意中走进去的还是熟悉小道?”

        写完之后,他打了好几个问号。

        投影仪上显示路灯相片,多数路灯锈迹斑斑,不能使用,还有几盏路灯能够使用,已经不足以照亮整个步行路段。

        小林道:“山坡装有路灯,但年久失修,有一部分损坏,有一部分还能使用。从塑料袋分布情况来看,凶手应该是抛完尸袋后,才来到榕树下挂头颅。前往榕树下的小道有一盏路灯能用,说明凶手熟悉周边情况。”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推荐本书
侯大利刑侦笔记(1-5册) 第五章 碎尸案的新线索 (1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