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转之时,李念兰发现自己五花大绑身处某片不知名的营地里。
他是被露天关押的,残破的衣物上还沾有昨夜的雨露,待遇实不如丧家犬。
营地规模不大,帐蓬是新搭好的,军人们着装并不统一,有北越军制服,也有法国殖民军制服,甚至……他相信自己假若没有看错,那无疑是当年败亡于大陆的旧制服。
难道自己已然升入天堂,眼前这些不过是殒命战场的亡灵?
不,加诸全身的绑绳是真实存在的,还有腕骨断裂的右手,以及无从动弹的小腿断骨。
“终于体会到,什么才叫作绝望,是吧。”视线里出现一个女人,紧身迷彩,曲线玲珑,烫着妖娆卷发,左右腰间各悬一柄M1911手枪。
长久的分别,让北条绫在他记忆中的形象有些许模湖,按时间推算,她也该有四十八岁的年纪了。
她的形象和过去大为不同,外观近乎欧美化了,尤其是那头金色卷发。
要不是声音和气质还保留着过去的影子,仅从外观上是很难一眼认出她来的。
千回百转,他还是落到她手中。
“你……还没死呢。”他无力地朝她翘起嘴角。
“当然,我会好好活下去,作为这个新生国家的女主人。”她手指了指营地中飘扬的旗帜。
那是一面纯白底色的旗子,象征旧民国的十二角“青天伯日”被涂成血红,伯日中间却是一羽展翅欲飞的云雀。
他不屑地笑了笑:“什么鬼玩意儿。还以为……是替老美卖命呢,确实是高看你了。”
北条绫一脸愠怒,将手按在手枪握把上,她中指上套着硕大的钻戒,价值连城。
“为了伟大的同盟利益,只好将亲手取你性命的权利让给马先生了……真是遗憾呐。不过,能死在亲生儿子眼皮底下,你也不枉此生了。”北条绫将摸枪的手收回,接着又抚了抚闪耀夺目的钻石戒面。
“这么说来,昨晚与我交手的小伙子,果然是倬云……”想到亲生儿子,他的心脏堕进阴风怒号的冰窖深处,当年逃出战俘营时,将“地狱之针”遗落在詹妮特的急救室里,这支利刃必定是被作为信物带回了她在美国的家中。
张知行夫妇不可能将倬云的抚养权拱手送给北条绫,但不可能让生父的信物成为儿子杀人作恶的工具。
北条绫用冷酷的点头来打消他的疑问,接着又咬牙怒道:“瞧瞧你都干了什么!要不是那颗哑弹,儿子就死在你手里了!”
这一瞬间,他甚至觉得这世界不再真实。
倬云不是该在美国无忧无虑生活的吗,怎么可能出现在混乱的东南亚战场上,重新将毒蛇般的生母认作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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