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09年5月25日,星期五。
也就是三天后。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
高架支路下,人迹罕至的路边。
“签完了没?”
“入学文件这里还有两份,需要签你的名字。”
诺诺提醒着。
她模样大变。
一身深紫色的套裙,月白色丝绸的小衬衣,紫色的丝袜,全套黄金嵌紫晶的订制首饰,脚穿着十厘米的玛丽珍高跟鞋。
无论气质还是气场,都不输维密半分。
也正是靠着这身衣服,救下了被当做背景板的路明飞。
在其身旁停着那辆没油的红色法拉利,只不过现在成了路明飞的写字台。
他正撅着屁股,以极其诡异的姿势,努力在纸签下自己的名字。
“知道了。”
“知道了。”
“不过你知不知道,在一辆法拉利签字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路明飞忍不住抱怨,“用力一点,我生怕把车漆划了。”
“这要是重补原厂漆,怕是得好几千块钱吧?”
“那你在车座写不就行了。”诺诺撇嘴。
“车座太软了。”路明飞解释。
诺诺扬起了手。
“好了,好了,写好了!”路明飞喊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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