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财政方面。
齐地本就捕鱼业和海盐业发达。
搞好了理应可以为帝国提供源源不断的税收。
而秦朝的商税,每个郡的情况都有所不同。
因为大秦按照商鞅的户籍制度,专门把商人编入了商籍。
平时有徭役、戍边,往往都是先行征伐贱商。
至于商税的具体细则……
大秦会设置官方的商贸集市,不仅会收取高额的租金,在主要的通道关卡上,还会征收通关的商贸贸易税!
所有商人都必须遵照秦法,以及一统后的度量衡缴纳通关贸易税。
胆敢有半点的耍滑头!
依律都是剁手、流放的重刑!
反正在大秦做商人,绝非易事……
那么倘若破产的商人,缴纳不起税收了怎么办?
其结果往往是直接被罚做劳役,连其本人与家人,尽皆充作仆役……说白了就是官奴。
不过大秦名义上已经废除了奴隶制。
但实际上人口贩卖这种事情,在所有封建朝代都是屡禁不鲜的。
回到此刻。
尹烈方才通过人性本恶的论点,佐证了高薪年俸只会养出更加贪心不足的地方官吏,未来会造成帝国的三冗两积等问题。
而李斯则拿出了原齐地五郡的政绩核准竹简!
诚然!
李斯确实认可了尹烈反驳高薪养廉的一切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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