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安静下来,只剩一些在我身上穿梭探寻的目光和夹杂在其中的窃窃私语。
我哥喉结在金属桌面反射出的昏黄灯光里上下滚动,起身对着台上的歌手微微鞠躬:“献丑了。”
又是一阵欢呼,混合着不明意味的口哨。
嘈杂声随着我哥迈向吉他手的步伐逐渐减弱,等他对着暗处的奏乐者说完一句什么以后,周遭彻底安静了,此刻比那些人造灯光更为炽热的是一道道凝聚在我哥身上的满含期待的眼神。
白体恤牛仔裤的俊朗少年手握麦克,坐在台上那架高脚椅上,一只脚弯曲着靠在椅子脚,一只脚朝着我的方向直挺挺伸过来,脚尖随着悠长前奏的节拍晃动,光这样一言不发地静止着就已经赏心悦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弦动音起,我哥在一众煞有介事的屏气凝神中缓缓开口,乾江三月撞击岩石自奏一片叮咚声响的春水都跑到我哥嗓子里了:
云鸠卷苍夜茫茫
蔷薇爬满老锈窗
碎璃洒天星朗朗
月光凝作枕上霜
梦过往/意绵长
顾盼情人莫流浪
叹沧桑/叹跌撞
恋他成狂/叹旧忆相傍
回首不见少年郎
往事如刀/刻骨刻心脏
我化沉火落寰网
爱意不眠渡蛮荒
吉他收弦,台下有些动情的姑娘眼里开始泛泪光。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崇明街已经黑了,我脑子里还一遍一遍回响着齐晗下台时对着我说的那句“希望我的男朋友能喜欢我今晚特地为他唱的这首歌”,深夜独有的凉意扑面而来,却怎么也冷却不了我心里槌鼓声响般的躁动。
我朝我哥拐了拐胳膊肘:“齐晗,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
“叫哥。”齐晗带着股还没来得及散去的酒气揉我的脑袋,“哥无所不能。”
我第一次明白原来歌跟酒一样有种叫“后劲”的东西,强度多高一半取决于授者,另一半取决于受者。
今晚坐在迪皇二楼的我并没有感受到齐晗此时借着这首歌像灌酒一样埋在我心底的后劲。
后来的许多年,我才一点一点地沿着自己心脏的脉络去挖,像品酒一样慢慢顺着血液把它送达全身的每一个细胞,让它的回醇带着对我哥的记忆一遍一遍冲刷我的骨髓,企图让自己百年之后被放入坟墓的都是和齐晗的爱分不开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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