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始终跑在队伍中央,嘴里还叫嚷着不成调的小曲,可是一旦跑出街道。他足尖一转,就不声不响地消失在巷道尽头。
或许我们应该抽点时间,为亲爱的读者们介绍一下这个年轻人--他确实还很年轻,长有一头灿烂的金发,现在这头金发正乱糟糟地塞进被压得低低的鸭舌帽里。他的眼睛珠子蓝得发亮,滴溜溜转个不停--你要是盯着他的眼睛看,你自然会感觉过于早熟了。他曾经和爱德华勋爵差不多高,也许现在还没有小勋爵高呢。
可是别忘了,咱们年轻的勋爵也是位短跑高手。当艾伦·丹吉尔斯躲进背街的小巷,迅速地打开钱夹,将几张皱巴巴的纸币塞进了鞋底,剩下来的钱则飞快地数了两遍,放进口袋深处。就有一只手从背后搭上了他的肩膀,并且干巴巴地说。
“伙计,弓街来的。”
他吓得差一点连手里的镍币都掉了!真奇怪,他怎么没有反映过来这个人讲的是英语呢?
不过下一刻,他就抓着这只手,把它掰到自己面前了。
“我亲爱的小爱德华!”
“你怎么知道是我,艾伦?”
“噢,看到你手上的戒指我就认出来了,我对值钱的玩意儿总是过目不忘。你是到巴黎来度假的吗,爱德华?”
“当然,不过你花一张船票钱横渡海峡,只是为了到巴黎来重操旧业吗?”
“也不全是,”这个叫丹吉尔斯的男孩从裤子口袋里摸出烟袋,倒出一些廉价的烟末,胡乱卷成一团,点火抽起来,“因为复活节全伦敦的阔佬都来巴黎,留在伦敦的只剩下穷鬼、妓女和小偷了。我可不能够眼睁睁地饿死。你不知道,钱总是不够用。另外,告诉你,我是逃票来的,一个便士也没花。”
“所以你追随阔佬们来这里找工作吗?”
“当然不止是这样,爱德华,那样我不是太亏了吗?而且,这正是巴黎的窃贼大行其道的好时机,怎么会把机会让给我这种外地人呢?瞧,从这条路往前走再走一两百码,就是独眼邦尼的地盘了,要是在那里动手抢生意,他们准得把我杀了不可。”艾伦·丹吉尔斯倚在墙壁上,朝天吐了个烟圈,“事实上是,我在伦敦那里的老大和这里的老大在合伙做一些小买卖,他们需要我过来,你知道的,我总是很有经验的。”
“这听起来很有趣,艾伦,我能帮你忙吗?”
“你会讲法语吗?”
“我能讲得几乎和本地人一样好。”
“那倒不坏,听着,我亲爱的小爱德华,如果你不能帮忙的话,我就……”
“你会杀了我吗?”
“不,我只消把你送到警察局去,那样在他们审判你上绞架之前你就会想自杀了。”
“对了,你家里面怎么样?我是指你父亲和那位道格拉斯先生,我想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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