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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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少,还睡不好…”她看看我,“难怪你脸色这么差,天天熬夜听广播啊!”

        “我觉得他讲得有道理,”我说,转脸对她笑一笑,“说不定哪天我也会打个电话去。”

        那一刻我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继续给岳洋的节目打电话……无情的真话比善意的谎言更难听到。

        我去买了上回岳洋节目里那个女孩推荐的唇膏中的一种,浅红色,号称四十八小时不掉色。下一个星期和曾疏磊去听小提琴音乐会时,我把它抹在唇上。

        听完音乐会后,我们找了个地方喝饮料。我看着面前水果茶光洁的白色杯缘,突然明白过来,那次在舞厅,岳洋拿我的杯子喝可乐,一定是看见了我留在杯子上的口红印,才会提出那个显得莫名其妙的建议。

        “小安,你最喜欢哪一支?”曾疏磊问我。

        我回过神来,“我啊…我最喜欢…我最喜欢最后一支,不,是倒数第二支,对,倒数第二支,拉得很好。”我对他笑笑。

        “是吗?我也最喜欢那一支了,”他的脸色明朗起来,“那是勃拉姆斯一生中最后一首协奏曲,也是唯一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喜欢这一首曲子的人不是很多啊。”

        ◇欢◇迎访◇问◇b。r◇

        第31节:八.你有时会感到孤独吗?(2)

        他开始讲勃拉姆斯的音乐,问我,“你觉得勃拉姆斯怎么样?”

        “我觉得他很不值,我还觉得克拉拉有点虚伪,”我脱口而出,“其实爱情也一样,好死不如赖活着。”

        曾疏磊眼睛里有一丝惊讶,过一会儿平静下来,他微笑着说,“有意思。”我点点头。曾疏磊身上继承了他父母的优点,待人诚恳像曾伯母,说话的涵养像曾伯伯……“有意思”已经代表了最大程度的不认可。

        曾疏磊告诉我,他原先的女朋友要结婚了,“六月十八号,请我去参加婚礼。”他看看我,“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她嫁的人,我本来也认识,想不到这么快,”他踢开脚边一颗石子,“跟我在一起几年,就是不了决心,我以为她不想结婚,没想到换一个人,才半年,就……”他笑笑。

        那女孩子嫁了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比曾疏磊更优秀,“大学毕业放弃保送研究生进了一家公司,现在已经做到财务总监,人长得帅,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

        “你去参加婚礼吗?”“还没想好,”他轻轻叹了口气,问我,“女孩子都喜欢嫁有钱男人吗?”

        “你们男人不都喜欢娶漂亮女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有点歉意,“我只是觉得自己很失败。”然后好久没有说话,我们默默地往前走。走了很久,我打破沉默,“失败是成功之母,至少你现在知道了,找老婆不那么容易,”我很认真地说,“玉不琢不成器,男人就是这样成熟的。我老爸年轻的时候情场太得意,所以他到现在有些想法都很天真。”

        他转头看看我,看了一会,微笑了起来,“小安,你这个人很有意思。”这一次,我相信他是真心在称赞我的童言无忌。

        回到家,二姐正在打点明天去香港出差的行装,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保养品往箱子里放一边问我约会情况,我懒洋洋地趴在沙发上伸手翻她的衣服,“石头哥哥情绪很差,他前女朋友要结婚了。”

        “他跟你说这个?”“嗯”。我手指下露出一件半透明黑色性感睡衣的一角。“哇…”我叫起来,然后问她,“穿这种衣服真的能睡着觉吗?”我很好奇。

        “你没穿过?”“买过,后来越看越觉得像只鸡,没敢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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