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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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他们也算是少数吧,并非一般人能够模仿——由于他们极重说话的场合所以传播的面就窄,而且即使出现了漏洞,也少有人去挑漏洞,并且只要存在漏洞的必无人去传播,只能留给更多的人去说讨厌的碎话。

        但无论如何,他们相对咱来说也算是不平凡的人了。

        我显然又在为自己找理由了,我实在无法抵制无拘无束给我带来的快乐,虽然丽萍经常抱怨我给她带来了太多的麻烦。

        事实便如此吧,谁也不应该成为谁的累赘,同样,谁也不应该妨碍谁的自由。

        当然,我所说的自由该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该负责任的时候谁也不能推脱,必须勇敢地承担,绝不可因此而否定做人的责任,也没必要自我去制造一些多余的责任。

        这就是我多年来思考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吧。

        (三)

        更新时间20108157:46:44字数:5683

        经营家说,在此之前,我从未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或许也曾经说过伤人的碎话并被他人的碎话伤害过,或许正因为它太普通,反而一时间无法记起。

        不过,若是按照教授“工作之外的话都是碎话”和自由从业者“碎话是一种能量排泄”的界定,我倒认为,碎话是必不可缺少的,但必须排除了碎话易走极端的例外。

        说话也应算作一种排泄,就象人吃过喝过之后必要拉屎排尿否则就会神经紧张一样,所以教授的界定似有不妥,难道人与人彼此见了面的“吃了吗?”“吃了”“忙什么?”“忙死了,瞎忙呗”之类的即使虚伪的礼节性问题也算是碎话吗?这些从数量上看无疑是最小的使用频率却最高的问候,必须排除于教授的界定之外。

        我所要讲的碎话,就是这样的碎话,而且人不可能总是谈及那些目的所指向的话题。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若是那样的话,人必会象小狗那样见了人只会“汪汪”叫个不停,哪里会有什么乐趣?没有乐趣的就象只知运转的机械一样的人生又算作什么?

        既作了如此界定,就不应再否定碎话的必要性。对于普通人来说,就象非工作时间永远要多于工作时间一样,人说碎话的时间总要多于谈工作的时间,而且工作多是靠干而非靠说的,如果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总是关于“你是干啥工作的?干完了没有?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干完?”这类的一本正经的内容,则必有一方会因此而厌倦不已。

        而如果我们能够承认“同一句话不同的人来说会产生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效果”,就应该承认碎话的艺术性和实效性。

        现在回想起来,刚毕业那会儿之所以总会感到累、无聊、茫然不知所措,关键就是少了碎话,因为人必要先适应环境而且只有在适应中逐步积蓄至力量达到至少能够从某个侧面改变环境时才有可能改变环境,尽管改变环境是人一直以来的梦想,但绝少不了这样的过程,否则就永远只有“待我……之后,我将……”的想象。

        我们不妨关注一下当时的碎话的内容:一类是关于“张家的媳妇生了个没有屁眼的孩子,李家的公爹扒了儿媳妇的灰”之类的不知真假的传言。

        另一类是“与领导喝酒如何勇猛的经历”或者“自己如何把某事办得甚为漂亮虽常自谦却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还是引以为荣的自夸”。

        再一类就是拿自己或者别人生理上的缺陷无限地发挥甚至会为此安上诸多的诨号,而倘若涉及领导后,张扬的话音便故意压低一副神秘的模样,而越是故作神秘的东西往往最容易走向极端成为令人讨厌的东西。

        我们暂且不多关注这些令人讨厌的东西,只说我无疑把这些话题一概地都当成了毫无意义的最无聊的甚至于顶讨厌的废话,尽管他们一上班就会津津有味地开始自己的讲述,连工作也只是对他们讲述偶尔地打断。

        我实在搞不懂人何以会无聊至此,但我却惊奇地发现:他们却并不象我总有那么多的烦恼,似乎永远都是快乐的,尽管他们的话少有创新多重复不断,却仍是说的有滋有味一个整天都不会厌倦,而且经常地会因为某一句不知重复了多少遍的诸如人的屁眼与狗的屁眼有多大差别的话而弄的哄堂大笑,之后竟是不停地咂摸着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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