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啊……还是不要了,万一我不喜欢怎么办?”
林余时觉得程有念这个观点倒是十分有趣:“不喜欢就不要咯。”这条逻辑,不是她一直都遵守的吗?她不喜欢,就不要。
“不可以不要,是生日礼物啊。”程有念皱了皱鼻子,“不过拒收也得先有人送,所以这倒不用担心。反正我也从来没在真正生日的时候收到过什么实质性的礼物,有的没的倒是不少。”
“这么说来,如果是生日礼物的话,无论什么你都会收下?”
程有念想了一下点了点头,很快又补充了一句:“无论送什么,都要收下。但是如果送的东西我不很讨厌的话……过了午夜十二点,马车变回南瓜的时候,程有念会回来报仇的。除非你送颗炸弹在十二点之前,就把我炸死了。”
林余时扑哧笑了一下,起身揉了揉她的头发:“走,过生日去。”
最后林余时带她去了一家沿途最近的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就在夜幕里坐在无人问津的路边的台阶上,便利店里的灯光从门口撒出来。
程有念起初还说,父亲不让她喝酒。林余时说了“
没关系,我批准了,程有念小朋友以后可以一年喝一次酒。喏,生日礼物。”之后,程有念就欣然接受了这个生日礼物:“谢谢。”
林余时嗯了一声,复而又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递了一罐啤酒过去道:
“生日快乐。”
嘿,余时,你为什么弹琴一定要开窗呢?外面那么吵。
蛙鸣蝉叫声能让我安静下来。
林余时知道,她一定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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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有念这个人记性差的很,忘记很多事。就像此后一次她在商场里玩失踪,一定是因为忘记了她玩失踪的时候有人着急过。因为难产,偏头疼这病,算是打娘胎儿里带出来的了。也正是因为她身体不好的关系,林余时才耐着性子惯着她的。而确切的来说,应该是她打娘胎儿里带出来了一身的毛病。
还有就是,程有念这人记性真的差的很,真不知道她学业是怎么全优的。不过还好,她虽然记性差,但林余时记性好,他帮她记住就可以了。而且有些事情,真的也不用她记住。
林余时抵达清禾的时候,这座城市被笼罩在一团薄雾中,暮色四合,这座城市与伦敦最像的地方是气候。他在等行李的时候开机接到的第一个电话是来自程伯父的,他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来电就知道一定是程有念又惹出什么事儿了。
果然,她去了伦敦。
“帮我订一张去伦敦的机票,要最近的一班……谢谢。”
林余时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了来接机的人,就又过了安检呆在候机厅等候登机。他回清禾收到的第一份厚礼,就是自己得马不停蹄的再回一趟伦敦去把程有念这丫头拎回来。
她为什么要去伦敦?
林余时晃了晃手里空了的咖啡杯,机场广播响起提示登机,他起身将咖啡杯丢进身边最近的垃圾桶里捻了捻手里的机票登机。从清禾到伦敦,十一个小时的飞机,他在飞机上睡了一会儿,被旁边的婴儿的哭声吵醒之后再睡不着了便拿了本杂志翻。十一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飞机上这种腿都伸不直的地方,就显得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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