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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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关于迎风所谓的“一切”之外的内容吧?为什么要违背柳迎风的嘱托而将她的行踪告诉我?”我看出章言将这些告诉我时是有些顾虑的,或许这么多天来,她一直都在思考着要不要将柳迎风的行踪告诉我。

        “我知道什么都瞒不了你。但是,我告诉你是希望你们谁都能够在面对你们之间的结束,做到象面对你们的爱一样坦然,且做到真正理解的地步。彼此真正理解了,才肯真正放下,谁也不必为谁感到亏欠而不安,这样不是更好么?”

        “我懂!”我点点头。

        “不妨去武汉看一看迎风吧。”我觉得章言说这话时是带着冒险的性质。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所以犹豫了一会儿后,说,“让我想想吧。”

        我以为这只是我的一种托辞。但是,几天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个月底去一趟武汉看看迎风。我在作着出发前的准备。我的准备做得比任何一次出门时都显得隆重、谨慎。

        我甚至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此次离开北京去武汉,或许不会再回来了,从此在武汉扎根也不是不可能的。没有根据,不过是一种预感。平白的蒙萌生出这种预感,在我心底是引起一场小小的不安的。北京在我心目当中,到底也是座叫人迷恋的城市。我了解它,并且信赖它。

        但是,由小说里看来的想象中的武汉,也是个叫我生出平白的好感来的大都市。这好感在想象中建立起来,多少有些牵强。假如那里没有迎风,我会仅凭着好感就去和它亲近吗?

        在临去武汉前,尽管我觉得我已经做到了决意放下同迎风的那段感情的想法。但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梦里梦到我和那个从未谋面的男人。梦里,我对那个男人挥拳,我将他打得鼻青眼肿。我把他当作我的情敌那样“盛情款待”。

        真的!我在假想中无数次的与我的这个情敌“见面”。我们见面的方式有种。归纳起来,无非分为两种:一类,是所谓伪绅士派头;二类,赤裸上阵的暴力型的。我甚至拿铅笔在白纸上糊乱的画着,白纸上的那个男人,常常被我画成被打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这想法和做法总能带给我一丝快感,孩子气的,病态般的。但接下来,便又是一阵强大的沮丧涌上心头。

        章言外出了。为了她写作上的事儿。大约三、四天后回来。我预备在章言回来之前去见见我在北京里剩下的不多的朋友。

        我还是十分惦记阿帆的,还有陈小曼。可惜,我这一生是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阿帆和小曼了。他们六月份就已经死了。陈小曼死于性病。准确地说,死于艾滋病。阿帆也感染了这个病,阿帆是在陈小曼死后一周后,自已注射过量的海洛茵而死的。并非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阿帆在自杀之前给雪晴打过电话。雪晴从阿帆怪怪的话语中感到某种不祥之兆。当雪情找到阿帆时,阿帆已经死了。雪晴是通过警察的电话才找到阿帆的。警察是通过阿帆的手机才找到雪晴的。阿帆手机上只保存着雪晴一个人的电话号码。雪晴看到的只是全身蒙上了一块白布单的阿帆。

        听到阿帆的死讯,我的心头立刻笼罩了一层厚重的悲哀和一阵并不轻微的晕眩。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悲伤。

        “阿帆他要我对你说,对不起……”雪晴悲伤地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和阿帆是一起从南京来这儿的。”我的眼睛热乎乎的,语气既忧伤又带有责备。

        “看了不如不看的好。”雪晴这话颇有几分禅意,“死对阿帆来说,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或结果。他已经到了没法回头的地步了。你懂么?”雪晴的脸上呈现出难过与恐惧的表情。我能从雪晴的表晴里看到她当时看到阿帆死时的样子。阿帆死时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一个生灵镀上了死亡的轮廓怎么可能好看呢?

        我和雪晴仿佛在心灵里同时有了无言的约定似的,都缄口不再提阿帆了,提起阿帆是使人感到难过的,又使人感到悲哀。这一次,真的将会是我们最后一次提阿帆,包括他的名字。一个吸毒者从此死了,死是必然的,烟飞灰烬。

        只是,阿帆的死跟他的生一样,是堕落的,混蛋的。他的灵魂和肉体同时被毒品吞噬。

        “你这次来,是有事要跟我说吧?”雪晴问我。

        我说,是的。然后,我就将我要离开北京的想法简单地告诉了她,但我没有告诉她我具体的去向,及为什么要离开的原因。

        我想,雪晴会为我的离别感到难过。因为我们才谈到阿帆的死,又听到我要离开北京的事儿,难免不难过的。果然,雪晴听后,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勉强地笑道:“离开也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雪晴真的完全的成长起来了,花苞子真正绽开的美,怎样遮掩都掩饰不住了。我很高兴。

        最后,我选了一个晴好的日子去了一趟老麦的歌厅,我要去跟老麦道别。

        同老麦道别倒有点意外的震动与惊喜,因为正赶上老麦结婚大喜之日。那一刻,在我认准了新郎是老麦时,我的思维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仿佛天下所有的男人结婚都是正常的事儿,人生的必由之路,只有老麦结婚使人感到不正常。

        但我看到的那个穿着齐整、笔挺礼服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老麦。我实在是象看到了一则人间的大喜剧,又象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只是怎么想怎么看都觉得难以找到和谐的契合点。

        我一直相信,老麦对自由的坚持就好比是一枚化石能够抵抗得住岁月的考验的。但结果不是这么一回子事儿。老麦结婚了。老麦也结婚了?我是在几年后才知道老麦同雯结婚的真正理由。知道老麦结婚的真正理由后,我更加侧服和敬重老麦了。老麦结婚的理由就是雯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可以说,老麦是爱雯的,超过以前爱的任何一个女人。从老麦敢对雯公开发点小脾气就可以知道。老麦从来不对别的女孩发脾气,他只对雯发。这就说明老麦的心还是与别的女孩保持着微妙的距离的。对雯还是与对其他女孩是不一样的。

        还有,老麦对雯的信任、指派、说话的语气,虽表面听起来有点生硬,但那生硬也完全出自于对雯的爱的认可和不可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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